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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管理部门】温岭市供电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10:40 浏览次数:

【点击链接至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温岭市供电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包括政策决策17条、两率信息12条、工作信息39条、停电检修预告117条等。截至2022年底,向市政府报送工作专报37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能源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监管〔2014〕149号)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台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1〕28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温岭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2号)等文件要求,紧密关注国家和浙江省电力相关重大政策及行业重要信息,利用中国温岭网、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多种渠道及时做好报道解读。及时更新办电服务流程和环节时限,全年发布停电检修计划117条,更新“两率”信息12条,围绕供电区域调整、业扩报装流程等重点内容发布公告6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供电局依申请提供企业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企业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单位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温岭市供电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优化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部室,细化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强化人力保障,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推进、对口落实、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修订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更新企业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根据信息来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在温岭政务网、供电营业厅、报纸媒体等公开平台上发布各类供电服务信息,确保民众及时知晓。用好微信、微博等互联网传播媒介,大力推广掌上电力APP等服务应用,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内容,跟进做好解读,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强化专人负责,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把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政务公开的每个环节,经常性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自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避重就轻,没有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点和目录权限进行挂网。二是信息发布的速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前置保密审查环节仍有提升空间,信息公开的平台还不够丰富,容易造成工作被动和负面影响。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打算。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新问题,提出新举措,对公开形式、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规范程序,完善平台。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办法,对信息网络、信息队伍建设、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等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健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建设队伍,提高质量。进一步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工作制度的落实。在各个部门建立兼职信息员队伍,每月上报信息至少两条,工作列入考核。四是积极报送,畅通渠道。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围绕焦点、热点,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及时、准确和有针对性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