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温岭市税务局在台州市税务局党委和温岭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面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为推进我市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022年,我局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一是聚力理论武装思想。依托“头雁领、党员学,多级联动”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216名干部在线上交流群内发言讨论,22个党支部组织专题研讨,3个党支部与共建单位开展交流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任务、第一要事”制度,成功探索打造“岭税讲堂”学习品牌,组织开展“税月留声 强国有我”青年主题宣讲、忠诚教育实践等系列主题活动。二是依托党建强化政治保障。高质量推进党组织建设,整理完善机关党委量化任务清单61条,支部任务清单27条。选优配强支委班子,开展支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不断提高党支部战斗力。组织干部思想状况问卷调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1个党支部获评“温岭市级机关党建示范点”“温岭市五星级党支部”。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持续落实退税减税政策。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主动融入和服务“两个先行”大局,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紧盯组织收入目标,定期召开收入分析会,确保“应收尽收”,为地方发展提供财力保障。2022年全年共组织税费收入272.89亿元,同比上升12.48%,其中税收收入124.99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6.36%,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0.41%。二是组合式税费政策力度持续加大。截至12月31日,落实退税减税合计70.10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19.11亿元;落实缓税办理17.17亿元。严审严督控风险的做法获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的批示肯定。退税减税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的做法被央视专栏报道。
2.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服务温度。打造“纳税服务提升年”,制定下发“纳税服务规范细则”,持续提升办税服务厅服务质量。拓展“蒲公英”纳税宣传服务品牌内涵,获台州市税宣品牌评比第三名。制作“走遍温岭”行业政策宣传视频和优惠政策讲解微视频,实现“普宣+点破”全覆盖。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万名党员进万企”等活动为契机,实地走访服务企业1.37万户,电话沟通6.64万户,纳税人“非常满意”率达100%。二是提高办税缴费速度。探索推进“办问协同”落地,纵深推广“掌上办”,房产交易申报增量房、存量房掌办率分别达71.16%、52.25%;网办率98.99%,居台州市第一。三是强化咨询服务精度。充分运用“税小蜜”在线咨询、政策信息精准推送等功能,实现定制化、精准化宣传。截至目前,税小蜜咨询对话量达3万余条;打造“智税服务中心”,构建集成高效的智慧税务“服务中心”体系,为下阶段“税收中台”办问协同项目建设打好基础。截至目前,全市接听咨询电话3万余个,每月接通率达88%以上。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和集体审议制度,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开展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体审议制度。截止本年度我局没有出台过与优化营商环境等不相符合的规范性文件。
2.动态调整权力和责任清单。根据新税法的实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税务事项管理通知,动态调整权责事项,本年新增3项收入征收项目,减少3项行政许可项目,动态调整6项收入征收项目,确保税收职权正常运行。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局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一律经集体审议,充分发挥“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三项制度”,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一是按期完成公示工作。截止12月31日,通过执法公示平台按时完成对外公示事项共3421条。二是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为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建立约谈询问室5间,配备执法记录仪13台,对相关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实时音像记录,做到执法行为更规范、执法过程更公开,也为解决执法争议提供客观证据。全年共产生音像记录295条。三是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明确了非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要求,结合局内强制执行(扣缴存款)流程样本,从主体是否合格、程序是否正当、事实是否清楚等六大方面从严把握税务所提交的强制执行(扣缴税收款项适用)材料,共审核6起,确保每一次行政强制执行合法正确。
2.深化税务与司法协作机制。与法院、破产管理人开展深度协作,推进税收共治,税“法”民事执行、税费征缴、破产税费分配等各项工作联动更全面,全年共计收回税费12783万元;跟进职业放贷人案件,申报职业放贷人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70余万元;稳步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落地,截至目前共有5家企业开展税务合规整改,其中3家已顺利通过合规考察,数量居台州市第一。
3.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柔性执法和“说理式”执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责任意识,规范税务干部的税收执法行为。2022年,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6000件。其中按简易程序处罚案件5972件,按一般程序处罚案件28件。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按季向市司法局报送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利用税收宣传月、纳税人学堂、征纳沟通平台、宪法宣传日等渠道以及在日常税务执法和服务过程中,向纳税人开展税法宣传,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等专项行动。落实好小微企业直联直报机制和诉求快速响应机制,第一时间收集并响应小微市场主体的诉求、意见和建议,持续提升服务举措的创新性与实效性。与市工商联连续第二年开展“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活动,常态化开展税收营商环境直播宣讲,并以征纳沟通平台和“浙江新闻”融媒体平台双线直播方式吸引3.96万名纳税人在线观看。
5.深化“税银互动”合作。应用好“浙江银税互动服务平台”,丰富银税互动“产品超市”,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2年,各金融机构对温岭地区企业累计授信1.17万户次,发放金额262516.46万元,其中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23334.75万元。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持续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温岭市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及配套制定的突发事件、信访、自然灾害、消防、公共卫生等系列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应对新冠疫情、网络安全、信访保密、涉税舆情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保障税务干部职工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税收工作秩序。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建“枫桥式”税务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枫桥式”税务所创建要求,在箬横税务所探索创建以“党建引领、矛盾过滤、处险保安、服务提升”四大工程为四柱,以“自治、法治、德治、心治”为桥梁的特色4S模式的“枫桥式”税务所,扎实推进硬件设施的完善和内务建设的规范,有力推动了箬横税务所管理制度化建设,树立了良好形象。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和协调,把依法化解矛盾作为衡量办案质量的重要尺度,争取当事人对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理解和支持。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强化纪检监督制约。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支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作风建设,开展酒精检测、工作效能明察暗访及税务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专项治理工作,“廉政驾照”创新做法被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表推介。二是重点开展督察内审。运用内控监督平台指标,围绕退税减税政策落实、日常征管等重点风险领域开展疑点数据核查整改,及时发现风险,建立台账逐一销号整改,共计整改218户次,整改金额75万元。做实督审后半篇文章,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编发5期《内控风险提示》,对21个高风险点说明情形、法律依据,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整改建议,构建“疑点发现-问题核实-处理反馈-整改提升”工作闭环,真正做到“四个有人管”。三是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对照总局汇编的146个典型案例(包含76个征管案例和70个预算案例)开展审前风险排查工作,确保查到位,改到位。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完善部门重要政策文件数据库,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开,实现集中公开、实时更新、系统清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强化服务理念,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及时回应涉税舆情。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锚定揭榜挂帅项目,探索完善税务基层机构改革,“四个中台”已全部搭建完毕,基层税务所岗责设置规范有序,事项流转顺利实现了“责任到人、网格到户”。二是增强“数字管税” 能力。依托税收大数据,调整优化综合要素指标管理体系,分步开展全市5大商贸市场、钢化玻璃行业等难点领域的税收调研,优化调整风险监控能耗指标3个,进一步防范涉税风险。三是规范行业征管。制定鞋类出口退税行业管理指引,建设涵盖20个指标的鞋类出口退税风险模型,促进鞋业健康发展;综合内外部数据防范水泵行业税收风险,监管经验被《中国税务报》长篇报道推广。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有效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核心引领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依法治税工作,紧扣依法行政的核心和关键,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促进依法治税和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2022年,共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例会2次。
2.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实行“会前学法”领导带头讲法,年终述职述廉述法,强化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依法治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使领导干部遵法、学法、用法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带动全体税务干部税收法治理念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全年共组织领导干部教育培训2次,举办局领导法制讲座1次,组织开展全员知识更新培训1次。
3.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法制股专司全局日常法制、督察内审工作,配备两名既有法律专业背景又持有公职律师证的人专职从事相关工作。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编干部(除新招录公务员外)均取得执法资格证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组织全局人员登陆学习兴税等平台进行网络学习,参加普法考试,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由法制机构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组成的法律人才核心队伍,为税收政策落实、税收执法、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税收法治工作规划部署的前瞻性需要进一步体现;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全面践行主要负责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税务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度,坚持把各项税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依托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亲自部署学习落实工作,带动全局干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创新,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思想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二是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职责清单细化责任分工、对标对表落实工作进度,统筹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三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之中,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持续推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推进税“法”协作涉税管理深度协作,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将法治建设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始终将“法治”两字紧紧贯穿于税收工作之中。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内育外引”,防范执法风险
1.持续探索“税院”“税检”合作。一是在原有“税院”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出台关于破产管理人职责的会议纪要,明确破产管理人在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的处理流程,解决破产企业涉税问题;二是进一步落实“税检”合作,深挖统筹各方力量,深化参与指导合规企业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审核;成立由法制牵头,各相关股室和责任税务所组成的合规日常税收管理小组,形成责任股室各司其职,加强涉案合规企业的风险应对及日常监管,责任税务所落实日常税收管理的格局,推动企业合规监管方面有创新、有成效。
2.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一是积极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创建,争取在本年度全省首次评比中创建成功1家,明年再争取1至2家,五年内实现全域“枫桥式税务所”全覆盖;二是在复议、应诉案件中积极发挥“枫桥经验”作用,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三是深入推进精确执法。持续推进税收文书规范制作、送达工作,逐步完善税收行政强制执行样本,编制适用于本局范围内的指导案例,降低执法风险和复议应诉风险。
3.抓实队伍提升“培育面”。一是进一步加强税收涉“法”事项的业务指导,明确“首违不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及口径问题,通过以会代训、实地督查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合法性审查方面的业务能力;二是积极调动全市公职律师参与市局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相关工作事项,提升实践能力;三是培育新的公职律师,摸底全局法学人才,引导鼓励符合参考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扩大公职律师后备队伍。
(二)坚持依法治税,提升政策综合实效
一是积极做好“以税资政”。立足全局,综合协调处理多税种间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二是持续牵头落实六税两费扩围减免、留抵退税政策,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深化减负降本效应分析,做好向上级局、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的报送;进一步提升政策落实效率,利用征纳沟通平台与办税大厅现场辅导,实现政策精准匹配和推送到人,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三是持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快构建税务执法质量管控体系。
(三)坚持风险全程管控,推进内控落地落实
一是充分发挥内控主责部门能动性,在日常工作中及时识别风险,开展风险应对,提高内部风险防控能力。定期进行问题梳理,持续编制《内控风险提示》下发基层单位,前移风险防控端口;二是推动部门联动风险防范。对发现的高风险防控事项,及时反馈政策主责部门,快速启动风险防范机制,发现税务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线索的,及时转送纪检部门,形成风险防范合力;三是持续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督导。内控岗抓实抓好专票电子化内控工作;加强日常风险防控,做好省局、市局专票电子化疑点数据核查工作。四是配合审计署深圳特派办对浙江省税务局开展审计工作,做好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预算执行等方面核查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