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以建设法治、高效、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维护好、保障好广大医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为着落点,通过建章立制,强化队伍,规范执法等举措,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有计划有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标准配置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中,坚持做到检查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程序公平、合法、高效。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在编人员34人,有行政执法证的有32人,其中2人系今年新录用人员,还未考证,持证率90%以上,在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录入有关执法人员信息及执法情况并进行公示。建立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案、公示制度,规定行政处罚决定除了按规定向法制办报备案外,同时规定处罚决定书要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开。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00%覆盖。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一是持续推进网格化检查,每季至少开展一次,及时介入制止苗头性问题,有效达到事前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的目的。今年网格化巡查实现对辖区内285家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共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1家,其中行政处罚1家,协议处理10家(告诫7家,限期整改1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2家)。探索社会监督员制度,今年已经聘请9名社会人士为期2年的医保社会监督员。推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对有效线索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今年已发放举报奖励500元。
二是开展台州市骨科耗材交叉检查并配合省飞行检查。我市8家医院接受台州市骨科耗材交叉检查,2家医院接受省飞行检查,组织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温岭市中医院、台州市肿瘤医院、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台州骨伤医院、温岭东方医院、松门华信医院等8家被检机构进行逐一约谈,督促整改。台州市交叉检查查处违规医保基金166.58万元,目前已经全部追回。对于交叉检查、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清廉医保专刊中进行通报,专刊发送至各定点医疗机构,同时抄送市卫生健康局。
三是开展“互联网+”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进点检查、掌上“浙政钉”执法等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今年联合市卫健部门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1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家,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公示率100%。
四是开展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工作。今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两次,相关机构按照表格内容进行逐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我局对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两次自查自纠涉及违规总金额共计202.4万元,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50.8万元,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部追回。
五是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今年是行政处罚工作开展的第一年,执法人员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书制作和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的操作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处罚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台州市医保局做好案卷评审工作。同时,根据大综合一体化“六比六看”工作要求,制定部门监管计划,实行“首违不罚”制度,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制定执法指引、教科书式执法指引,开通证据共享,开展执法人员全员培训等。今年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
三、法制宣传培训更加深入多样
通过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基金监管等法律法规,深化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4月份紧紧围绕“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的主题开展宣传月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基金监管工作会议、培训会等“三会”宣传,温岭日报、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多载体宣传,进经办大厅、进两定机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六进”宣传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曝光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本次宣传月,制作大型展板15个,共发放宣传海报858张、宣传折页8508份;曝光典型案例27例,宣传标语285条,103.6广播每天四个点位播放方言音频共计68次,温岭新闻综合频道、移动电视等播放宣传动画530次,掌上温岭视频号投放1条,户外大屏播放3800次,微信普法专栏推送25期,全市阅报栏宣传点位设置18个,微信答题及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参与者达29263人次。市医保局还与两定机构签订了医保基金安全责任书,组织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签订信用承诺书,压实责任,提高行业自律意识。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