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10:06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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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上级医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根据《2022年法治温岭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我局以建设法治医保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学法用法、落实普法责任,法治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22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主动发现、精准识别、梯次减负、保障兜底的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实现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和资助参保率“两个百分百”,2022年资助困难群众参保20203人,资助金额1131.37万元。将25项医保事项服务下放到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实现镇(街道)全覆盖,并在台州市率先将19项医保高频事项延伸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截止目前,已实现全市村(社区)医保业务办理全覆盖,基层办件量36108件,占总量72.79%。在“医银联通”的基础上,发挥邮政网点多、分布广、服务好等优势,2019年在省内率先探索“医邮联通”,至今已有14个邮政网点提供医保便民服务,实现群众办事就近能办、多点可办。针对复杂事项设立“跑速窗”,由业务骨干人员轮岗,专项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确保取号窗口高效运作,实现窗口“一站式、一条龙、一体化”服务,窗口平均等候时间基本上不超过5分钟。

(二)夯实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重大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的良好格局,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到了实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执法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对重大许可、处罚、收费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公示。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督,建立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违必惩的内控机制,筑牢风险防线。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配合省市两级做好飞行检查、交叉检查,同时积极开展以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双随机、一公开”联合进点检查、掌上“浙政钉”执法等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今年共暂停服务协议14家,警示约谈5家,告诫并限期整改29 家,责令限期整改 3家,行政处罚4家,行政罚款150.79万元,追回各类医保基金及违约金1409.66万元。将全市281家定点医药机构划分成30个网格,通过定格、定员、定责、定任务,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今年已网格巡查955家次。依托支付方式改革信息平台和智能审核平台,动态监测定点医药机构费用增幅、均次费用、人均费用等关键指标,实现监督检查的精准化。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深入学习贯彻《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聘任9名社会监督员参与医保监督工作,并积极落实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基金监管氛围。

(四)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学”、党支部“深入学”、机关学习会“跟进学”、学习强国平台“自主学”,营造学习教育浓厚氛围。充分组织好“12.4”宪法宣传周及宣传月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学,积极利用学习夜等时间组织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行政执法有据、程序合法。通过广泛宣传基金监管政策法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曝光骗保典型案例等行动,深化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一次新闻发布会、一次全员培训会、一次警示约谈会、媒介多载体宣传、五进现场宣传”等活动,共发放宣传海报858张、宣传折页8508份,曝光典型案例27例,宣传标语285条,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线上线下多方位宣传,参保群众对医保基金法律法规、举报投诉渠道和举报奖励办法更为熟悉。

(五)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工作总体部署。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建设“法治医保”纳入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和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坚持亲自带头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坚持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办事,涉及重大工作任务部署、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必须由法律顾问队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后方可做出,其他重大决策必须由局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做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加强自身法治水平。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上级法治工作精神,带头上党课。以“三会一课”、机关学习会、主题党日、“学习强国”平台等学习机制为抓手,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全局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强化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学法考试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

一是医疗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仍然薄弱,法制机构的人员力量相对不足,与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二是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等程序仍然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是普法宣传有待加强。医疗保障领域监管模式仍需进一步创新,医保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是深化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把行政执法监督作为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的有力抓手,落实执法监督有关要求,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性审核把关力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规则,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提升执法质量,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着眼“法治医保”建设,进一步梳理完善医保行政执法依据,严格执行政处罚程序和裁量标准,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医疗保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开展科学预测、综合研判。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力量,通过聘任社会监督员、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模式,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进一步保障法治工作高效开展。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人员综合素质。持续加强医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医保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普法工作。加大对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医保法治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每年4月份开展的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学习医保政策,积极参与医保治理。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