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治政府年报 > 市级部门 > 市公安局

温岭市公安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16:41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温岭市公安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温岭市人民政府:

根据温岭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处罚和许可全年数据

行政处罚:2022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186件,办结案件9064件,罚没款总额2528370元。警告66件、罚款2759件、没收非法财物2877件、吊销证件13件、行政拘留4939人、其他处罚26件。适用一般程序办案7776件。自行履行的案件为5702件,行政强制执行4552件,未执行0件。申请行政复议案66件,其中维持原处罚决定33件,行政相对人撤回复议申请26件,撤销原行政处罚1件,尚在审理中6件;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2件,其中维持原处罚决定14件、行政相对人自行撤诉5件,尚在审理中3件。

行政许可:2022年我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525719件,受理525663件,不予受理56件。准予许可523252件,不予许可0件。按期完成525663件,收费事项3399件,收费金额218075元。未发生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许可而提请复议、诉讼案件。

(二)行政处罚和许可同比变化及主要原因

与去年同期相比,行政执法方面,今年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数量较去年基本持平,罚没款总额明显下降,下降26423208元,降幅91.27%,主要是因为今年实行首违不罚制度,交通类罚款大幅度减少。行政许可办件数较去年有所上升,增加48222件,增幅10.10%,分析原因主要是因为受疫情好转因素,群众经济活动整体需求有所增加。行政争议方面,行政复议案件减少7件,下降9.59%,主要原因是涉交通违法类的争议下降;行政诉讼案件增加10件。处罚执行方面,全年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率达99.9%,尚有4起未执行案件,未执行原因为被处罚人未及时交纳罚款,目前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情况

严格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规范办理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抓好涉嫌犯罪案件的受理工作,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今年我局共受理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及食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医疗卫生、税务稽查、环境保护等领域犯罪案件共计339件,涉案人数达436人。

(四)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依照《台州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政许可方面,推动落实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持续推进“减证便民”, 证照分离”,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工作要求对办事流程全公示、全透明;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台州市110接处警源头治理“五项规范”工作指导意见》、行政处罚五级审核制度,不断加强事中监督,建立接处警回访制度、行政处罚案件评判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不断加强事后监督。

(五)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工作

严格落实温岭市人民政府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网上备案制度,按时在相应时间节点通过“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系统”报送市司法局备案审查,今年共向温岭市司法局上报备案十日以上的行政拘留处罚案1501件,较大数额罚款16件,吊销许可证件13件,责令停产停业6件。

(六)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

积极推进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按照《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在法定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公安行政处罚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行政处罚工作的监督。今年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共7500条。

(七)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系统工作

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网上流转,使用浙江省公安厅开发的“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让接处警、受立案、电子笔录、法律文书开具、行政处罚审批、电子卷宗等整个行政执法工作实现网上办理。按照浙江省公安厅下发《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智慧法制”建设指导意见》,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协同发展,统一标准、开放共享,深化应用、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力争通过3年时间努力,全面完成“一标二库三体系”建设,打造在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的智能化应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智慧法制”。

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落实。一是中层领导责任未压实。单位中层领导对执法齐抓共管的氛围没有全面形成,每日对办案区实地巡查,值班坐堂等制度未有效落实。案件初审流于形式,出入办案区人员未严格审批程序,部分派出所未实现2小时看管轮岗制度等。二是法制民警未守好最后一道防线。个别法制民警学习能力不强、自身素质不高,对审核的案件未严格把好关,未守住最后防线,导致案件退查或被司法监督。三是执法源头管理未到位。部分派出所对执法源头管理不到位,要求接处警、受立案、传唤等执法程序需要办案民警在源头加以规范,若出现问题将难以弥补。

(二)执法办案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一是民警法治意识有待增强。未能真正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少数民警执法办案能力不强,部分民警未能适应当前法治公安建设各项要求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等形势要求,应对执法问题思路老旧、方法单一、权责意识较差。二是应取证未取证现象普通存在。尤其是未破未结案件,嫌疑人一时无法到案的,存在办案民警取证意识不强,证据提取不规范,应估价未估价、监控视频调取不全面、证人证言收集不到位、电子证据采集不足,随意扣押物品等问题。

三、行政执法相关对策建议

伴随“两城两湖”深入推进,温岭的发展节奏加快,征地拆迁、项目引进、环境保护等工作引发的矛盾纠纷、群体性苗头事件将持续多发,这些都会以案件、警情的形式不断汇集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执法部门,需要不断的提升自身的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行政争议,切切实实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一)注重法制队伍能力巩固提升。常态化抓好派驻法制员队伍的主体能力提升工作,定期召开法制员工作例会,推行每周法制工作视频调度会,通报、交流、部署工作,研究解决各单位执法办案和法制员工作突出问题,加强对派驻法制员的日常管理指导。密切建立法制部门和基层执法单位的纽带连接,规范源头执法、强化过程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二)优化执法办案规范流程。推行“集约化”“保障式”的办案管理,巩固“一中心”建设成果,落实集中统一到办案中心办案,确保执法“零差错”。深入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构建全面覆盖、标准统一、引领实战的执法标准体系,引导民警多办案、办好案。大力推进案件简繁分流,全面落实刑拘直诉、行政案件快速办理规定等要求,切实抓好政法一体化网上协同、深化“行刑衔接”等信息化办案新模式。

(三)健全执法管理监督体制。健全完善执法全流程监督机制,切实增强人、案、卷、物等核心要素的标准化管理,确保实现“全流程、全要素、可回溯”的执法管理闭环。全面压实执法监督管理层级,重点落实中层领导执法办案责任制,坚决杜绝在办案件“灯下黑”“三不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