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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岭市滨海镇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组对靖海村等6个村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1-11 08:08 信息来源:滨海镇 浏览次数:

按照市委部署,2022年3月24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我镇靖海村等6个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8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滨海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滨海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准确把握整改要求。滨海镇党委收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委会、班子会议认真进行传达学习,深刻剖析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并就巡察整改工作组织专题研究部署。滨海镇党委认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是对滨海镇党委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集中问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解决“顽症”、“痼疾”、实现“四个自我”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深刻领会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二是逐级压实整改责任。为加强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滨海镇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跟进落实。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2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和班子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三是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滨海镇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制定《中共温岭市滨海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对靖海村党支部等6个村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镇党委确定了47项整改任务、142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在推进整改工作中,滨海镇党委又多次召开推进工作专题会议,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精准发力,认真落实,确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章立制,达到长效化管理目标。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三方面4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6个、正在整改1个。关于“四塘村乱用失土农民保险指标,相关责任人员已处理,失土保险费用未追回”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因考虑失土农民政策的一致性和避免可能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我镇将通过加强该村组织建设,规范该村组织运行和决策程序等措施,从根源上来妥善处理好该问题,计划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对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移交的2件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正在初步核实中。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13人,责令检查1人;完善规章制度13项。

一、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长安村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力度欠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村干部在推进公寓式住宅建设项目中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思想,截止2021年6月30日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32户,占67%,至巡察期间未有新的进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长安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长安村公寓式住宅建设项目,因受阻于村民对公寓式住宅安置的意愿未达到完全统一,村镇办已会同管理区同村两委进行会商,要求长安村加快签约工作进度,目前签约未达到预期,下阶段将结合我镇全域整治工作予以综合考虑;三是全镇其他公寓式住宅安置主要有两高联络线拆建户安置,前期签约已全面完成,项目已启动建设,正在加快推进中。为改善农村村民居住条件,深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高效集约利用,近期,我镇正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域整治自愿搬迁集聚(一期)建设,村民参与该项目建设的热情较高,目前进展良好。我镇将认真学习借鉴周边兄弟镇、街道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完善符合滨海实际的建设安置办法,切实解决村民住房建设难问题。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三)需要长期坚持。

(二)关于“鑫港村推动乡村振兴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鑫港村金港寺旁十多亩建设用地荒置四年多,目前无进一步开发计划”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鑫港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村镇办已与鑫港村协调对接,正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为盘活土地利用,村集体已临时出租了8.5亩;三是我镇已委托杭州智拓公司对全镇建设用地进行调查,待调查全面完成后,将根据各村发展进行规划设计。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三)关于“环境整治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靖海村村部周边存在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小微水体水质较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靖海村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滨东管理区协调靖海村对村部周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问题进行整治,现已整改完毕。三是镇农办已落实河道保洁队对靖海村小微水体开展巡查,河道保洁队已对靖海村相关河道漂浮物、垃圾及渔网等进行清理;四是镇农办建立河道保洁监督员制度,并聘请河道保洁监督员加强对全镇各村居小微水体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通过联系保洁队及时进行清理,推动了全镇河道保洁工作的整体提升。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四)需要长期坚持。

2.针对“东楼村存在轻日常管理,重突击打扫的情况,日常保洁不够到位,村部前居民区垃圾桶周边垃圾成堆,田地上堆满泡沫,摆伍线北侧旧机械到处堆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东楼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已在东楼村设立垃圾分类收集点,及协助村实行村级环卫清扫承包,东楼村已对村部居民区垃圾、田地上泡沫、摆伍线(实际为新伍线)北侧旧机械已整治清理完毕;三是我镇结合美丽城镇达标验收工作,加强了对全镇环卫保洁和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立季度环境综合整治巡查考评擂台赛,进一步推动全镇日常环境保洁工作。

该项任务(一)(三)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三)需要长期坚持;(二)已于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

3.针对“长安村村部周边存在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洞济北草碎圩河道水质较差,垃圾漂浮”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长安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滨北管理区组织长安村两委、党员等对村部周边环境开展整治,拆除了乱搭乱建搭棚建筑,清除了乱堆乱放杂物,现村部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提升;三是镇农办已落实镇级保洁单位对洞济北草碎圩河道上的垃圾及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并落实长安村对河岸上的陈旧垃圾进行清运。四是镇农办建立河道保洁监督员制度,聘请河道保洁监督员不定时开展对全镇各村居河道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通过联系保洁队及时进行清理,推动了全镇河道保洁工作的整体提升。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四)需要长期坚持。

4.针对“四塘村村部西边道路卫生保洁不到位,村内存在大宗的违章建筑,有两处养猪场;村民颜修明房屋东边内塘水体较浑浊”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四塘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四塘村组织对村部西边卫生进行全面清理,违章拆除因涉及面较广,我镇根据实际在逐步推进,关于两处养猪场问题,按照《关于印发温岭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2号)文件明确,同时与市农水局沟通对接,该两处养猪区域为非禁养区范围,非规模场,已设置粪便处理沉淀池,经多次现场查看,该两处养猪场因沉淀池破旧,未及时清运,造成部分污水外流,影响水体,对此我镇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2022年12月24日前整改完成,逾期未整改,将坚决予以取缔。2022年12月26日,经检查,该两处养猪场污水排放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镇农办已会同四塘村开展对村民颜修明房屋东边内塘水体水质的提升进行会商,对该内塘内垃圾及河岸的杂物进行全面清理,逐步推进水质提升;四是镇成立小微水体水质提升专项工作组,建立河道保洁监督员制度,开展对全镇各村居内塘水体水质的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联系保洁队及时进行清理,推动了全镇河道保洁工作的整体提升。

该项任务(一)(三)(四)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四)需要长期坚持;(二)已于2022年12月26日前完成。

5.针对“镇靖村11组周边存在乱堆乱放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镇靖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镇靖村已组织开展对村11组周边乱堆乱放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三是我镇结合美丽城镇达标验收工作,加强了对全镇环卫保洁和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并建立季度环境综合整治巡查考评,进一步推动全镇日常环境保洁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三)需要长期坚持。

(四)关于“‘五水共治’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东楼村镇后门河部分河段存在漂浮物、渔网、垃圾未清理,河道边有打捞上来的漂浮物乱堆放等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东楼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镇农办指导东楼村抓好“五水共治”工作,并已落实河道保洁队对镇后门河河道漂浮物、渔网、垃圾及河道边打捞上来的漂浮物进行清理;三是镇建立河道保洁监督员制度,成立河道保洁监督巡查组,加强对全镇各村居河道保洁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通过联系保洁队及时进行清理,推动了全镇河道保洁工作的整体提升。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三)需要长期坚持。

2.针对“镇靖村村南中心河河道漂浮物、垃圾未清理,河岸边有垃圾堆放等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镇靖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镇农办对镇靖村村南中心河“五水共治”工作进行现场指导,落实河道保洁单位对该河道漂浮物、垃圾进行清理,镇靖村组织对河岸边的陈旧垃圾进行清理;三是镇建立河道保洁监督员制度,成立河道保洁监督巡查组,加强对全镇各村居河道保洁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通过联系保洁队及时进行清理,推动了全镇河道保洁工作的整体提升。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三)需要长期坚持。

3.针对“鑫港村金港东路边河道有漂浮物,未按要求设置垃圾桶,仍然在使用先前砖块彻成的垃圾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鑫港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滨北管理区协调鑫港村已按要求设置垃圾桶,更换垃圾箱;三是镇农办已落实河道保洁单位对金港东路边河道漂浮物进行清理,并督促鑫港村加强日常巡查;四是镇农办落实河道保洁监督员加强对全镇各村居河道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通过联系保洁队及时进行清理,推动了全镇河道保洁工作的整体提升。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四)需要长期坚持。

(五)关于“鑫港村消防安全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鑫港村5月10日在金港东路区块发现出租私房有违规使用单眼煤气灶、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等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鑫港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平安法治办已对金港东路区块28家出租私房逐户检查推进,对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使用单眼煤气灶、应急灯损坏、违规使用燃气灶等情况进行全面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下阶段平安法治办将继续加强对该区块出租房的巡查力度,防止反弹;三是平安法治办、派出所于10月份和二十大维稳期间,加大了对全镇出租私房安全的检查力度,一经发现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并落实闭环管理。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二)需要长期坚持。

(六)关于“镇靖村‘三改一拆’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镇靖村老菜市场大约400㎡,属违章建筑未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镇靖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村镇办对镇靖村老菜市场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并清理完成;三是村镇办对全镇范围内的其他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摸排,按照“管住当下,清理过去”的方式,已逐步开展全方位整治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靖海村村级工程建设备案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靖海村2020年12月文化广场工程预算43万,采取包清工形式施工,有备案表但无三资管理中心盖章审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靖海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镇“三资”管理中心对靖海村村级工程建设报备案制度进行指导,进一步明确重大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对个别经镇招投标中心批准同意采取包清工形式施工的,需报镇“三资”管理中心备案;三是镇“三资”管理中心会同镇纪委组织的“微巡查”对全镇各村居重大建设工程建设报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指导,未发现备案制度执行未到位问题。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二)关于“靖海村村干部误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靖海村2021年3月村干部社务误工费109120元,未附清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对靖海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镇“三资”管理中心对靖海村村干部误工费发放工作进行指导,巡察反馈靖海村2021年3月发放的靖海村村干部社务误工费109120元,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误工费实际为该村2021年2月份发放的2020年度社务误工费,共有发放清单14张,大部分为非村干部领取,对此,靖海村已组织召开班子会议进一步明确财务制度,杜绝今后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镇“三资”管理中心根据要求,对今年各村居干部误工费发放加强了审核把关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三)需要长期坚持。

(三)关于“靖海村出纳记帐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靖海村现金日记账跳行、漏页、涂改,没序时登记,不按年换本,未按要求记帐;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单笔支出2000元以上未转帐支付,2020年8月房屋拆迁费108541元用现金支付;同张领款凭单上多人小工费由一人签字代领,2020年1月村庄整治劳务费85470元,工资单列34人,实际领取人只有泮某某一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靖海村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处理;二是镇“三资”管理中心对靖海村现金日记帐记录和转帐支付工作进行指导,村庄整治劳务费85470元支出为2020年1月靖海村组织村庄整治时的人工费,当时村落实给潘某某牵头负责整治清理工作,劳务费发放时也由潘士平负责统一领取后进行发放,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镇“三资”管理中心会同镇纪委组织的“微巡查”对全镇各村居出纳现金日记帐记录、大额资金转帐支付及劳务费支出等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到管理区和相关村组织整改,进一步推动了全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四)关于“东楼村决策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东楼村2020年1月18日、2021年2月8日村两委会议商定村支委误工费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2021年8月3日,村两委会议决定“因沿海高速安置区块道路及电缆沟工程由东楼村村民承包,资金紧张,暂借施工单位49800元”,事实上7月30日已经将该款项转账给施工单位,该事项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东楼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二是镇“三资”管理中心对东楼村大额资金支出进行工作指导,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镇“三资”管理中心会同镇纪委组织的“微巡查”对全镇各村居大额资金支出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个别村存在的上述类似问题已及时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全镇各村居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民主决策程序执行。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五)关于“东楼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东楼村发电机房2020年租费8160元,一直未经公开招标出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东楼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滨西管理区对东楼村发电机房出租工作进行指导,因该发电机房无土地使用证,无法提交镇招标平台组织招投标,经东楼村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由村两委根据租房户报名意向情况,确定出租方式及租金(租金不得低于往年),根据本轮租期情况,确定春节前完成出租工作;三是镇“三资”管理中心会同镇纪委组织“微巡查”对全镇各村居集体资产出租工作开展检查指导,推动了全镇各村居集体资产出租工作的规范运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2月26日前完成。

(六)关于“东楼村财务管理不合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东楼村2019年1月支付购买电脑显示屏800元、主机860元,拆分成两张领款凭单现金报账;2019年6月支付整理场地费3240元,凭单无负责人签字审核,未写背书说明;2020年6月支付涂料商行油漆费11074元,未附清单;2019年1—9月报账一次,不够及时。现金日记账记录不规范,备用金经常超过5000元。2019年5月至12月未记录银行日记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东楼村、镇“三资”管理中心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二是镇“三资”管理中心已对东楼村财务票据入账、现金日记账记录、备用金管理等开展检查指导,今后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三是镇“三资”管理中心已落实东楼村对2019年6月支付整理场地费无负责人签字审核的票据进行签字和完善,并已补齐2020年6月支付涂料商行油漆费11074元的支付清单;四是镇“三资”管理中心会同镇纪委组织“微巡查”对全镇各村居财务票据入账、现金日记帐、备用金等开展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到管理区和相关村组织整改,进一步推动了全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七)关于“长安村村干部误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长安村2020年1月13日提高发放村监会主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村文书误工工资只经村两委会议通过,而村民代表会议是在2020年12月28日通过对上述人员工资调整方案,2021年1月14日发放村干部误工补贴未附清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长安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二是镇“三资”管理中心已落实长安村补充了2021年1月14日村干部误工补贴发放清单;三是镇“三资”管理中心会同镇纪委组织“微巡查”对全镇各村居干部误工补贴发放开展检查指导,对发现类似问题的个别村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并予以全额收回。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八)关于“长安村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长安村2019年设立村级社会组织服务站时支出1000元,直到2021年10月7日以领款凭单报销,未作情况说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长安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镇“三资”管理中心已落实长安村对村级社会组织服务站支出1000元情况作出了说明;三是镇“三资”管理中心会同镇纪委组织“微巡查”对全镇各村居财务票据开展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到管理区和相关村组织整改,进一步推动了全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九)关于“四塘村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四塘村 2020年3月公共厕所建设工程和2020年9月河道疏浚工程支付时都未附合同”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四塘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镇“三资”管理中心已落实四塘村补齐了2020年3月公共厕所建设工程和2020年9月河道疏浚工程支付合同;三是镇“三资”管理中心会同镇纪委组织“微巡查”对全镇各村居财务票据开展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到管理区和相关村组织整改,进一步推动了全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十)关于“镇靖村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镇靖村2021年2月5日,村出纳尤匡林未将分红多余的159668元及时存回银行,存放家里3天,违反财务制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镇靖村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二是镇“三资”管理中心已对镇靖村资金管理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并要求村监会加强审核把关;三是镇“三资”管理中心会同镇纪委组织“微巡查”对全镇各村居资金管理情况开展检查指导,未发现上述类似问题。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十一)关于“镇靖村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镇靖村2021年8月3日、9月3日、11月9日、12月2日四张领款凭证合计工资发放27100元,未附明细清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镇靖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镇“三资”管理中心已落实镇靖村补充了四张领款凭证清单;三是镇“三资”管理中心会同镇纪委组织“微巡查”对全镇各村居财务票据报销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到管理区和相关村组织整改,进一步推动了全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十二)关于“镇靖村村级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镇靖村市场管理不规范。市场管理权责不清,镇靖村占市场股份60%,日常由小股东管理,但未明确管理人员的权限及监督方式;市场2021年支付4.1亩土地租费82653元,土地租金费用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商议;未设立对公账户,市场租金收入存放在小股东冯夏明个人账户中;市场摊位固定,多年未公开招标,摊位租金价格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商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镇靖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诫勉谈话处理;二是滨西管理区指导镇靖村已修订完善机电市场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人员职责、权限及监督方式等;三是滨西管理区指导镇靖村已设立机电市场对公账户,帐户现由村集体统一管理,镇靖村对市场现有资料进行整理,并于2022年5月提交第三方温岭市天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8月25日已出审计报告;四是由于机电市场安全隐患问题未解决到位,目前该市场已全部暂停经营,滨西管理区会同镇靖村与市场股东进行协调,要求严格抓好安全整改,在市场安全合格后,严格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镇靖村通过召开村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在机电市场完成安全整改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重新确定机电市场承包方式。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25日前完成。

2.针对“镇靖村安全风险管控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市场内丙烷钢瓶放置不规范,切割焊接放在路边操作,电缆线乱堆在路上;市场内有‘滨港锚机厂、滨熠机械、顺扬卷扬机制造厂、王建华铁制品加工’四家企业在加工生产;市场门口二层建筑部分由“鼎香宴”饭店承租,楼面是空心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镇靖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诫勉谈话处理;二是平安法治办已对镇靖村机电市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对市场内“滨港锚机厂、滨熠机械、顺扬卷扬机制造厂、王建华铁制品加工”四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丙烷瓶与氧气瓶相间隔未超五米、转动机械防护罩脱落、部分气瓶未固定及部分机械设备未安装30毫安漏电保护装置等问题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平安法治办对承租的“鼎香宴”饭店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人员密集场所厨房未配备灭火毯”等问题,已落实限期整改到位,对饭店二层楼面空心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由于该机电市场股东及权属复杂等历史原因,致使安全风险管控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目前我镇已向业主发出暂停经营通知书,目前机电市场并包括“鼎香宴”饭店已全部停止经营;四是平安法治办对全镇各村居集体土地、厂房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落实镇村两级安全管理责任人,每月开展安全检查,每月底上报检查表格,对发现需要平安法治办配合整改的均落实整改。

该项任务(一)(二)(四)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三)已于2022年11月25日前完成。

(十三)关于“鑫港村财务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鑫港村2019年至2021年现金日记账有涂改、跳行等现象。2020年9月支付金泥河48000元清理费未附合同书,2020年12月支付换届选举误工费86200元未附村民代表会议记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鑫港村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二是镇“三资”管理中心对鑫港村现金日记账进行检查指导,并落实鑫港村补充了2020年9月支付的金泥河48000元清理费合同书;三是镇“三资”管理中心已落实财务人员加强对鑫港村财务票据入账的审核把关;四是镇“三资”管理中心会同镇纪委组织“微巡查”对全镇各村居财务票据报销的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到管理区和相关村组织整改,进一步推动了全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三、在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一)关于“靖海村后备人员培养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靖海村后备人员培养不力。村级工作人员年龄偏大,现代化办公能力欠缺,后备人员培养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对靖海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滨东管理区会同组织线对靖海村现代化办公能力提升进行指导,结合日常工作场景,有针对性的就电脑办公软件,浙政钉、浙里办等手机应用功能进行培训,并补齐短板;三是组织线结合党建巡查,对各村居后备人才培养、现代化办公能力提升开展针对性的检查指导。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二)关于“靖海村党员违纪处理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靖海村2019年7月党员林某某违纪受警告处分,村支部会议、党员会议没有宣布处理结果”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靖海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责令检查;二是镇纪委会同滨东管理区就违纪党员处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传达,并对今年以来该村违纪党员处理结果宣布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三是镇纪委结合“微巡查”对全镇各村居党组织关于违纪党员处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个别村党支部存在的类似问题已及时落实整改。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三)关于“东楼村、镇靖村组织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东楼村2019年、2020年村监会无工作记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东楼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镇纪委会同滨西管理区已对东楼村村监会工作开展检查指导;三是镇纪委今年以来多次组织村监会主任、监察联络站站长培训,并结合“微巡查”加强对全镇各村(居)监会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2.针对“镇靖村2019年、2020年村监委无工作记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镇靖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镇纪委会同滨西管理区已对镇靖村村监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三是镇纪委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对村监会主任、监察联络站站长进行业务培训,并结合“微巡查”加强对全镇各村(居)监会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四)关于“东楼村、鑫港村干部履职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东楼村2017年1月24日,原村支部书记颜某某、村民主任郑某某把关不严,在支付给本村村民颜某某河道疏汛费的领款凭单上签字,1月25日村出纳予以转账支付1.5万元,但因仅有领款凭单无法报账,后催要正式发票工作不力,该款项一直做挂账处理,至2021年8月才入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东楼村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谈话提醒;二是镇“三资”管理中心落实财务人员加强对东楼村财务工作的审核把关;三是镇“三资”管理中心会同镇纪委组织“微巡查”开展对全镇各村居财务票据的检查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到管理区和相关村组织整改,进一步推动了全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针对“鑫港村2021年期间支部委员李某某在外做生意未参加村值班”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鑫港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党支部委员李某某上半年因在宁波打桩,村集体安排其周二集中办公日坐值班,下半年,李某某考虑到自己坐值班工作任务,因此尽量少外出,组织线多次开展对鑫港村班子坐值班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目前,该村班子坐值班情况良好;三是组织线每月对全镇各村居坐值班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巡查,每季度会同管理区开展党建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并将检查情况纳入村居年度党建考核予以赋分。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五)关于“东楼村、镇靖村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东楼村村委委员颜某某兼任村文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东楼村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我镇根据最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水局联合下发的【2022】74号《关于开展村级班子成员等任职回避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涉及村委委员兼任村文书的,专项检查文件中未明确要求实行回避制度,我镇已将东楼村村委颜某某兼任文书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下阶段,我镇将根据市委组织部意见再予以落实。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16日前完成。

2.针对“镇靖村支部委员阮某某兼任文书,村委委员李某某兼任出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镇靖村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我镇根据最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水局联合下发的【2022】74号《关于开展村级班子成员等任职回避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涉及支部委员兼任村文书和村委委员兼任出纳的,专项检查文件中未明确要求实行回避制度,我镇已将镇靖村支部委员阮某某兼任文书、村委委员李某某兼任出纳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下阶段,我镇将根据市委组织部意见再予以落实。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1月16日前完成。

(六)关于“东楼村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东楼村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部分照片存在与季节不符、重复使用等情况。2019年1月21日参会人员部分穿短袖;2月20日活动照片与1月21日相同;3月22日活动照片与上两个月相同;5月20日活动照片与会人员穿棉袄;7月18日活动人员穿外套;11月7日活动人员穿短袖。2020年1月10日活动照片与2019年2月20日照片相同;5月8日活动照片与2019年4月20日照片相同;7月6日活动照片与2019年2月20日照片相同;9月4日活动照片与2019年5月20日照片相同”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对东楼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组织线已对东楼村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检查指导,未发现巡察反馈后,该村存在的主题党日活动照片与季节不符或重复使用的问题;三是组织线结合每月党建巡查和每季度会同管理区开展党建交叉检查,加强对各村居主题党日活动工作的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并将检查情况纳入村居年度党建考核予以赋分。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七)关于“东楼村、镇靖村会议记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东楼村2019年3月23日、6月18日、9月29日、10月5日党员会议无签名册;2019年村两委会议3月29日记录‘东楼菜市场改造’、4月12日记录‘老人协会旅游问题’均未写明具体情况;2019年6月18日、10月14日村民代表会议均无签名册”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东楼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组织线已对东楼村“三会一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未发现巡察反馈后该村存在的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无签名册问题,相关会议记录内容也相对详实、完整;三是组织线结合每月党建巡查和每季度会同管理区开展党建交叉检查,对村居党支部会议、班子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规范记录进行指导,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一一通报整改,并将检查情况纳入村居年度党建考核予以赋分。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1.针对“镇靖村2020年4月13日村两委会议记录不规范,无决议,无签到。2021年2月5日村民代表会议记录“2020年度年终会议”商量综合市场改造提升等事宜,无决议,村民代表无签字”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镇靖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组织线已对镇靖村“三会一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未发现巡察反馈后该村存在的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无决议、无签名问题,相关会议记录内容基本详实、完整;三是组织线结合每月党建巡查和每季度会同管理区开展党建交叉检查,进一步规范各村居班子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签名、记录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并将检查情况纳入村居年度党建考核予以赋分。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八)关于“东楼村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东楼村2020年7月1日村支部组织生活会到会23名,仅12名党员发言;2020年12月30日村支部组织生活会到会22名,只批评10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对东楼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组织线已对东楼村年初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情况良好;三是组织线结合每月党建巡查和每季度会同管理区开展党建交叉检查,对各村居半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进一步规范村居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落实,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并将检查情况纳入村居年度党建考核予以赋分。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九)关于“东楼村组织程序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东楼村组织程序执行不够严格。2019年11月13日,镇党委免去颜某某村支委副书记、委员的决定,未在党员会议上宣布。2019年11月19日,村两委会议商定‘村监会成员接替监委会主任职务’,未在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东楼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组织线已对东楼村组织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巡察反馈后,该村未有重要人事方面的研究和调整;三是组织线结合每月党建巡查和每季度会同管理区开展党建交叉检查,加强对全镇各村居组织程序执行工作的指导。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十)关于“长安村、鑫港村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长安村2021年主题党日活动3次照片雷同,2021年2月27日与3月28日、8月23日与9月22日、12月19日与2022年1月18日的主题党日活动照片相同”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长安村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组织线已对长安村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检查指导,未发现巡察反馈后,该村存在的主题党日活动照片雷同的现象;三是组织线结合每月党建巡查和每季度会同管理区开展党建交叉检查,加强对各村居主题党日活动工作的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村居党建考核予以赋分。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2.针对“鑫港村2020年12月30日民主生活会没有党员签到记录。主题党日活动参加党员不足,其中2021年度有8个月参加人数不足应到人数的80%;党员会议记录由非党员文书代记;2020年班子会议多处无出席人员签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鑫港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组织线已对鑫港村今年以来村组织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会议参会人员签到和参会率进行检查指导,情况良好;三是组织线结合每月党建巡查和每季度会同管理区开展党建交叉检查,对各村居组织召开的组织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会议参会人员签到和参会率进行检查指导,加强全镇各村居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会议的规范开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并将检查情况纳入村居年度党建考核予以赋分。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十一)关于“长安村村主职干部‘头雁’引领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长安村村主职干部“头雁”引领作用发挥不足。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在绍兴种植草莓,工作精力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长安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组织线会同滨北管理区进一步明确长安村两委班子职责,并根据“四个一”帮扶举措,加快长安村班子战斗力的整转提升;三是组织线以“头雁领航·村村提升”活动为载体,通过每季度村居“三同考核”擂台赛和组织开展村居党组织书记论坛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各村居两委班子队伍建设,提高班子战斗力、凝聚力。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三)需要长期坚持。

(十二)关于“四塘村班子凝聚力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经谈话了解和实地走访,四塘村班子存在较明显的不团结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四塘村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滨东管理区开展对四塘村班子队伍建设进行指导,召开四塘村班子专题会议开展帮扶,同时选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机关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进驻四塘村,选派公安民警挂职四塘村党支部副书记,协调四塘村班子做好日常工作,以此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三是组织线结合党建巡查,对全镇各村居班子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指导,努力提升各村居班子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三)需要长期坚持。

(十三)关于“四塘村后进村整转举措不多,效果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四塘村针对后进村整改无切实有效的整转措施,班子战斗力弱,书记头雁作用发挥不明显,抓共同富裕缺乏举措,抓矛盾化解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四塘村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滨东管理区加强对四塘村后进村整转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该村班子会议,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协调,并选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机关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进驻四塘村,选派公安民警到村挂职党支部副书记,提高四塘村后进村整转提升能力。四塘村党支部根据自身问题,分析原因,提高认识,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带头开展谈心谈话,主动深入班子内部,开展思想交流,化解矛盾,增强工作协调。三是组织线结合党建巡查,加强对全镇各村居班子队伍建设的指导,努力提升各村居班子队伍凝聚力和抓共同富裕的工作能力。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三)需要长期坚持。

(十四)关于“上轮巡察四塘村乱用失土农民指标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四塘村乱用失土农民保险指标,相关责任人员已处理,失土保险费用未追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四塘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2015年,四塘村经村集体研究决定在该村沿海高速安置区块周边收回13.59亩村民土地用于解决本村村民建房安置,由于沿海高速国有土地征收上级有失土农民保险指标分配,而同期同地块被村集体收回土地上级没有失土农民保险指标分配,当时村班子考虑到同期同地块失土农民政策的一致性,将沿海高速国有征收村集体的16个失土农民保险指标,调剂给13.59亩被村集体收回土地的失土农民(按沿海高速征收0.585亩1个指标计算),不足部分村集体按1个指标0.9万元,从沿海高速有多余指标的被征收户中进行调剂,村集体调剂的不足部分失土农民保险支出费用共6.5263万元。由于相关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滨海镇党委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若组织对村集体收回土地农户的失土保险费用进行清退,就会打破失土农民政策的一致性,并可能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巡察反馈的上述问题,主要在于村级组织运行和决策程序不规范,目前,我镇已派出工作组,将通过加强该村组织建设,规范该村组织运行和决策程序等,从根源上来妥善处理好该问题,三是发展服务办公室对近年来各村居已办理的失土农民保险进行认真梳理,并加强了对正在申请办理的失土农民保险的审核把关。

该项任务(一)(三)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三)需要长期坚持;(二)尚未完成,计划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

(十五)关于“镇靖村党员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镇靖村2020年党员大会均无党员签到,2021年1月至6月份党员大会均无党员签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镇靖村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组织线已对镇靖村党员会议签到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未发现巡察反馈后,该村党员会议党员无签到现象;三是组织线结合每月党建巡查和每季度会同管理区开展党建交叉检查,加强对全镇各村居党员会议签到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村居党建考核予以赋分。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十六)关于“镇靖村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镇靖村2020年无村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2021年7月28日村支部组织生活会只有自我批评,没有相互批评,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镇靖村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组织线已对镇靖村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该村今年两次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组织线结合每月党建巡查和每季度会同管理区开展党建交叉检查,加强对全镇各村居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的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村居党建考核予以赋分。

该项任务已于2022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下一步,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重整行装再出发,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滨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一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经过前阶段努力,本次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些相对比较复杂、深层次、涉及面广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整改来解决。镇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落实“五张责任清单”、推进“四责协同”结合起来,与深化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把巡察整改与完成好当前各项工作统一起来,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施行巡察整改与职能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相互印证、相互促进,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面工作提升。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镇党委、纪委坚持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认真总结经验成效,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对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围绕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探索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从体制机制上深挖问题症结,既推动面上问题解决,又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成效,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规定,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6508055;邮寄地址:温岭市滨海镇镇海路3号,邮编:317500。


中共滨海镇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