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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16:37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中共温岭市委员会、温岭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法治温岭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文件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建设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科学民主,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法制审核人员9名, 2022年以来审核政府合同2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6件,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重大行政决策1项。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系统内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已达7名。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3月底前在温岭政务服务网公开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聘请温岭两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下发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审核范围、内容、程序和责任。四是规范听证程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共组织听证会10余次。

(二)文明高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积极运用执法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通账号164个,设置抽查任务21个,事项覆盖率100%,任务完成率100%,应用信用规则100%。二是加强内审复核。通过交叉检查和典型案例分析,按照“月自审、季互审、年抽审、局班子集体会审”的形式,对业务报件开展复核和内部审查,提高业务报件质量,2022年共集中内审复核案件60件。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行政处罚网上办理,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均完成网上公示,公开率达到100%。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共配备执法记录仪24个,平板电脑14台,无人机18台,确保执法记录到位。四是推行“执法指引”和教科书式执法。印发了《温岭市破坏耕地案执法指引》《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案教科书式执法指引》《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行政处罚案教科书式执法指引》,为基层执法工作提供依据。

(三)公平透明,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以来在局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56条,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发布政策解读2条。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明确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编制流程图,统一文书格式。2022年以来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信息193件已依法依规办理。三是指导编制征地拆迁涉法事务清单。编制并公开征地拆迁流程和格式文本,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强制交地流程,注重细节和程序,确保程序和实体双过关。四是制定行政诉讼复议制度,完善收案、举证、答辩、出庭应诉等各环节,2022年办理了45件行政诉讼案件,30件行政复议案件。五是完善信访和矛盾化解制度,建立了市镇两级共18个矛调中心,致力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营造氛围,压实普法责任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后,及时完成职能转移,梳理行政执法主体,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人数和持证率,持证人数达到164人,持证率达到92%。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了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加强群众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宣传并上报典型案例。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节日,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12月,我市启用来小明因古树文化公园暨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实践基地,大力宣传古树名木保护法律知识。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我局开展了大量的专业法领域法治宣传活动,主要集中于林业、测绘等领域,但宣传缺乏规范化、集中化操作,成果总结和宣传比较滞后,没有形成自己的法律宣传品牌。

(二)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程序意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存在偏差,导致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不高。法治审核力量有待加强,人员配备不足。在机构职能合并后,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比武还有待加强。

(三)“大综合一体化”建设还需跟进。“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的群众知晓率比较低,应用率比较低,执法人员的培训也没有及时跟进,适用违法情形有待扩展。考虑到我局划转至镇政府的处罚事项相对比较高频,有必要再出台一些执法指引文件。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法治建设责任分工。成立由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年初、年中两次召开法治工作部署会,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科室、各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履职报告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局主要负责人每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特别是诉讼复议情况,深入分析研究工作措施,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党委决策严格按照议事原则、议事程序进行。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健全党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公布党务公开目录,确保党务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深化开展司法联动,我局与市检察院协作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破解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题。与温岭法院一道积极探索生态环境领域非诉执行案件办理新模式。

(三)加强学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在全系统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和市委规范性文件,采取相应措施贯彻落实。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集中学法活动。制定了2022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每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每季度周一学习夜学法不少于1次。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职能新任务的理解和认识,固强补弱,查漏补缺,扎实奋进,锐意进取,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一是推进法治工作治理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理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建设和完善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持续推进法治工作的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随着机构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不断推进,由于自然资源的执法范围更宽广,需要加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配合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就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方面做好沟通协调。落实事项合并、划转工作,建立健全改革配套机制制度,积极回应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的措施。坚持刀刃向内,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责任主体,依法妥善处置。突出源头治理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典型案例分析研判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四是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全面铺开“田长制”建设,坚持“技防+人防”,配置市、镇(街道)、村三级田长及田长办公室,聘用村级巡查员849人,推广应用“耕地智保”场景,完成铁塔高位监控建设156个,实现全市16个镇(街道)641个村(居、社区)耕地“天巡地查”全覆盖。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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