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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温岭市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

发布日期:2022-09-30 11:38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重要事项公开如下:

104-9温岭市妇幼保健院单位决算.pdf

104-8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共体单位决算.pdf

104-7温岭市中医院医共体单位决算.pdf

104-6台州市肿瘤医院医共体单位决算.pdf

104-5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单位决算.pdf

104-4温岭市卫生进修学校单位决算.pdf

104-3温岭市卫生监督所单位决算.pdf

104-2温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决算.pdf

104-11温岭市第五人民医院单位决算.pdf

104-10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共体单位决算.pdf

104-1温岭市卫生健康局单位决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