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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理会计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 2022- 09- 16 17: 21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浏览次数:

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适应农村集体“三资”数字化管理需求,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先行。根据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理会计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理会计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事务体量的持续增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要求的不断提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对会计人员的素质和稳定性提出更高的要求。2021年开始,浙江省全面推进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数字化建设,逐步实现数字管理系统全覆盖。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下称“三资中心”)代理会计工作责任重、任务多、要求高、难度大。因此,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明确代理会计工作职责、合理配置人员、提供政策保障,从而促进农村集体“三资”数字化、规范化、透明化管理十分必要。

二、明确代理会计的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技术;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2负责对代理村上报的票据进行审核。对原始票据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严格审核把关;对票据不合规、证明附件清单缺失、联审联签不全、具体用途不明、审核未过的一律不能入账。

3严格遵守村级“三资”业务操作流程,及时催促和办理代理村财务结报工作;及时做好凭证编制、记账、结账及报表编制工作;对村级“三资”数据和财会业务严格按要求实施数字化管理;及时进行村级“三资”数据的电脑备份工作,做好网络信息维护工作。

4严格按照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定期盘点代理村出纳库存现金,核实代理村银行存款。

5及时按村集体资产和财务公开要求,向代理村提供真实的、完整的、规范的财务公开资料,并做好公开资料的留存、归档、保管工作。

6做好代理村“三资”和财务档案的归档管理。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保管、发放、存根回收和核销工作,建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及时整理、装订票据凭证,输出相关会计账薄等资料,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7严格执行村级财务查询和会计资料保密的制度规定,不允许旁人随意查阅代理村各种账目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提供代理村的财务会计档案;不得泄露按规定应该保密的代理村财务会计信息。

8做好指导代理村编制财务收支预决算、搞好各类统计报表、银行印鉴保管及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9对在“三资”业务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向镇(街道)三资中心报告请示。

10根据“三资”数字化管理权限设置和要求,履行“三资”数字化管理系统中代理村相关的做账、审批、监督和指导等线上管理工作。

11、受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业务指导,根据主管部门等工作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保障队伍稳定

各镇(街道)要以农村“三资”数字化管理为契机,履行好主体管理责任,切实加强代理会计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健全和稳定村级代理会计队伍,落实其基本工资报酬和待遇保障,参照享受财政保障的村干部标准和工作量大小确定报酬待遇,原则上不低于村“一肩挑”主职干部报酬的1/2(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镇、街道的绩效报酬和代理会计市级考核奖励另计)。并根据业务量合理配置代理会计数量,业务量较大的村每人代理村数一般不超过5个;同时纳入考核,进行工作绩效评价,要保持代理会计的相对稳定,在聘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无条件移交会计资料,交接应由“三资”管理中心负责人在场监交。在未办清交接手续之前,不得离职。

各镇(街道)要切实保障代理会计待遇,合理配置代理会计数量,改变当前存在的队伍稳定性不足的现状,保障代理会计工作的连贯性,确保农村“三资”管理有序、规范、高效。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916

 

 

 

 

 

 

 

 

 

抄送: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2年916日印发

 

27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