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统计行业原创歌曲投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1 19:22: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字体:[ ]
分享至:

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统计行业原创歌曲投票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家统计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了初评,共有60首作品(其中,歌词类20首、词曲类20首,音乐视频类20首)进入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环节,我省统计局系统有歌词类(08统计先锋-嘉兴市秀洲区统计局)、词曲类(07为你守护-江山市统计局、08续写新华章-乐清市统计局)、音乐视频类(04新时代统计人-兰溪市统计局、05新时代统计人-绍兴市统计局)共5个作品入围。为组织好全省统计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加网络投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票截止时间。

2022年9月4日

(二)投票方法。

1.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home.stats.gov.cn/jgdw/ztjc2020/zdzthd/tjhyycgq/”即可进入“统计行业原创歌曲评选活动”页面;

2.点击三类作品右侧“进入投票”,按照提示勾选您支持的优秀作品。

3.每人(IP地址)限投票1次,每类作品投票数量不超过10首,不少于5首,多于10首或少于5首视为无效票。

4.请广泛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依据参赛作品质量和评选标准,投票选出最能代表统计行业的原创作品。

 

 

浙江省统计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