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补贴(试点)的通知
为有针对性地解决“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的就业和生活困难问题,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经研究,决定建立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补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以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产品调配中心为基地、各地“残疾人之家”为网点、辐射周边残疾人家庭的来料加工辅助性就业助残服务体系的作用,以户为单位在“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中建立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使其在享受一定的岗位补贴的基础上,从事来料加工,体现多劳多得,实现自我价值。
二、补贴对象
申请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补贴的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市户籍,且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3名及以上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符合“残疾人之家”辅助性就业产品定点加工条件,并愿意从事来料加工。
三、补贴标准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在享受“残疾人之家”来料加工按劳取酬之外,按照每户每月300元给予补贴保障,可与低保、“两项补贴”、困境儿童补贴等政策叠加享受。
四、资金来源
社会募集。
五、退出机制
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补贴资格。
(一)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发生变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二)申请人主动提出退出的;
(三)其他情况。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补贴实行年动态调整制度。当年认定的虚拟岗共同富裕补贴对象,出现不再符合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条件的情况,但继续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当年继续享受共同富裕补贴政策。
新产生的符合虚拟岗共同富裕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家庭,需在每年12月份提交相关申报表,次年1月份确认。
六、工作职责
各镇(街道)残联负责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的申报和初审、公示。
各地“残疾人之家”负责来料加工业务配送服务。
市残疾人托养中心负责对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进行辅助性就业产品加工技能培训,指导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产品调配中心做好产品开发和调配工作。
市慈善总会负责建立定向用于虚拟岗补贴的专项助残基金以及补贴资金的发放,发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各界以自愿捐赠、结对帮扶等方式参与慈善公益。
市残联负责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的审核认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是扩大和完善残疾人兜底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及虚拟岗助力共同富裕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形成助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温岭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补贴申报表
附件
温岭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补贴申报表
_________镇(街道)________村(社区)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家庭住址 (**镇**村) | 申请人或监护人电话 | ||||||
家庭成员1 (姓名+残疾证号) | 家庭成员2 (姓名+残疾证号) | ||||||
家庭成员3 (姓名+残疾证号) | 家庭成员4 (姓名+残疾证号) | ||||||
申请人市民卡 签约银行 | 市民卡号 | ||||||
监护人姓名 | 监护人和残疾人关系 | ||||||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间关系说明 | |||||||
家庭或本人 经济 状况 | □低保家庭 □低保边缘家庭 □其他 | ||||||
申请人或 监护人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残疾人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现申请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共同富裕补贴,如有不实,同意审批机构追缴已发放补贴。如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请人(监护人)签字并手印: 残疾人签字或手印: 年 月 日 | ||||||
联村或管理区评议核实情况 | 建议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
镇(街道)初审 意见 | 经初审,该残疾人家庭符合享受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虚拟岗共同富裕补贴条件,并已于 月 日至 月 日在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辖区居民未提出异议。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市残联审核 意见 | 建议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说明:确定一户多残家庭中的其中一位为申请人对应家庭成员1,银行卡为申请人市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