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LS001/2022-918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政发〔2022〕30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09
- 发布单位:
- 市人民政府
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平街道东辉南路-老橡胶厂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08-09 09:38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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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太平街道东辉南路-老橡胶厂地块旧城区改建等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太平街道东辉南路-老橡胶厂地块旧城区改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征收范围:征收范围东至东辉路,南至万泉路,西至通道,北至通道。具体以市政府公告的征收范围图为准。(详见附件1)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三、征收补偿方案: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南路-老橡胶厂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详见附件2)
四、项目签约期限和搬迁期限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另行公告。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天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南路-老橡胶厂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2.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南路-老橡胶厂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政发30(关于太平街道东辉南路-老橡胶厂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