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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09 09:34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温岭市人民政府已作出《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平街道东辉南路-老橡胶厂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温政发〔2022〕30号),现予公告。


附件:《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平街道东辉南路-老橡胶厂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温政发〔2022〕30号)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温政发30(关于太平街道东辉南路-老橡胶厂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