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758U/2022-916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03
- 发布单位:
- 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温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温政办函〔2022〕13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重点围绕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完善政务新媒体运营、强化数字化引领政务公开服务模式展开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和舆情应对
主动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同步研究、部署、推进相关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对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进行研判评估。围绕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强化新闻发布制度,突出核心概念、新旧差异、惠民利企举措及享受条件、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等实质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并不断创新政策解读工作方式,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及时做好舆情应对,建立舆情监测研判机制、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和信息发布互动机制,提高舆情应对效率;进一步加强舆情回应意识,把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列入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联系,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及时进行多方位、有效的发布,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二)做好重点内容信息公开
建立完善重要政策文件数据库,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集中公开、实时更新、系统清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严格按照流程进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强化意见征集。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减船转产、渔港经济区、口岸开放等方面政策制度公开,预决算、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三)高效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等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法制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
(四)加强公开基础平台和渠道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加强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强化新媒体管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规范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发挥新媒体信息分众化的传播优势,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增强传播效果,增进与公众的双向互动,进一步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程度,扩大政府信息范围和影响力。
(五)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标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审查政府信息,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对公开后的信息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或影响政府正常履职的,及时转为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敏感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