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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8-03 10:21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六届一次党代会精神,高质量打造温岭共同富裕先行市,在前期试点实践的基础上,突出守好红色根脉,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努力构建新型帮共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同感,现就推进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推进扩中”“提低改革等主题,积极探索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助推共同富裕新路径。坚持党建引领,以企业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共建为依托,带动土地、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发展资源的科学配置和集约利用,推动产业进乡村、农民大就业、农民大培训,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党建优势,整合组织资源,放大整体效应,将共富工坊打造成暖心之坊、富民之坊、强基之坊、发展之坊。

二、工作目标

党建引领共富工坊指各级党组织在遵循市场规律前提下,通过资源下沉、产业进村、加工入户等形式,引导企业把基础加工、零售服务、农业分包等产业链、物流链、供应链布局到农村,利用合适的闲置房屋土地创办车间式、工坊式、田园式新型帮共体。注重对标未来乡村、未来社区建设丰富共富工坊内涵,探索产业飞地、片区联营、作价入股、村企共建工坊协作模式,积极引导电子商务、康养善育、文化创意、运动健康、乡村旅游、餐饮民宿、快递物流等新业态新产业参与共富工坊建设。2022年全市建成共富工坊”113个,培育台州市级示范工坊16个以上。

三、主要举措

1.建立组织机构。各镇(街道)要设立共富工坊服务中心,全面分析片区产业发展水平、企业项目适配度和群众需求度,因地制宜确定工坊组建形式、数量和布局,创建互利共赢的工坊协作区。积极引导鼓励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信誉度高、乐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市场经营主体参与共富工坊建设。要积极发挥强村公司作用,探索建立共富工坊运营管理公司。要将共富工坊建设纳入党建联盟工作体系,定期研究工坊建设和运行情况。

2.强化村企联动。根据各地产业特色,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联络纽带作用,鼓励辖区内优质民营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积极同低收入农户集中、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开展 村企结对。积极盘活农村合适的闲置房屋、土地等资源,在产业融合、土地流转、劳动力转移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推动农村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化万名干部助万企工作,引导和推荐有需求的企业积极参与共富工坊建设。

3.做好人才引育。结合人才下乡助共富专项行动,注重发挥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侨联等群团组织和在外乡贤作用,推动农创客、新乡贤及各领域优秀人才参与共富工坊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学院、技能培训学校、家门口创业圈等平台,定期组织开展生产经营、专业技术培训,加快打造一批专业工坊经纪人。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组织企业党员技术人才,对定点工坊、加盟农户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4.坚持先锋引领。各镇(街道)党(工)委要围绕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结合工坊产业特点,制定场地安全管理、务工人员管理、工资协商、奖补政策落地等共富工坊管理制度。要明确企业、村(社区)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加强产品质量、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生态环保等监督检查,确保工坊安全健康运行。村(社区)要明确一名党员两委干部联系工坊工作,结合两委会议、主题党日等定期会商研判工坊运行情况,实时帮助协调具体问题。村(社区)党组织要设立共富工坊党小组,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做好宣传、调解、代办等工作,不断加强对工坊员工的教育引领和关爱服务,打造红色工坊

5.坚持数改同步。结合共富工坊建设, 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带动农村产业升级。把共富工坊建设与数字化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现有平台,做好发布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户劳务供给信息对接工作。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组织部和市农水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宣传、统战、经信、人社、生态环保、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金融、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侨联、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通力协作、紧密配合,结合自身工作,协助各镇(街道)打造特色标志共富工坊。 各部门要梳理整合政策,从项目引进、资金扶持、选址建设、用工培训等环节,为共富工坊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党建联盟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优势,主动参与、加强对接,落实好相关措施。镇(街道)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与村(社区)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对接需求,做好具体指导。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情况纳入红色根脉强基指数三新共富考评,作为市对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

2.强化宣传督促。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总结提炼特色做法,加大典型案例、先进经验的宣传力度,推动形成政府、社会、企业、农户共建共富工坊的良好氛围。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22日前对各地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地。

3、开展评定奖励。共富工坊完成建设后,应及时向所在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各镇(街道)对照温岭市共富工坊评选标准对创建对象进行验收,并在10月底前验收情况和申报台州市共富工坊示范基地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农水局。市级相关部门分组对各镇(街道)共富工坊进行抽查,并确定台州市共富工坊示范基地上报名单。对获得台州市共富工坊示范基地的,给予所在镇(街道)适当奖励。

附件1.2022 年度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任务分解表

2.温岭市党建引领共富工坊评选标准

 

 

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720

 

附件1

2022 年度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镇(街道)

共富工坊建设(家)

台州市示范基地数

1

太平街道

4

1

2

城东街道

4

1

3

城西街道

4

1

4

城北街道

4

1

5

横峰街道

4

1

6

泽国镇

9

1

7

大溪镇

9

1

8

松门镇

9

1

9

箬横镇

9

1

10

新河镇

9

1

11

石塘镇

8

1

12

滨海镇

8

1

13

温峤镇

8

1

14

城南镇

8

1

15

石桥头镇

8

1

16

坞根镇

8

1

合计


113

16

 

附件2

温岭市党建引领“共富工坊”评选标准

 

评选项目

分值

计分规则

加工费发放

20

发放从业人员加工费总额≥50万元,得20分;每下降10万元,扣减2分。

就业人数

20

以吸纳当地劳动力为主,带动50名以上农民就业的,得20分;带动20-50名当地农民就业的,得15分;带动5-20名当地农民就业的,得10分。

低收入农户就业

10

吸纳5名以上低收入农户就业,得10分;吸纳5名以下低收入农户就业,得5分。

运营时间

10

工坊运营时间半年以上得10分,每少一个月扣减2分。

场地面积

10

加工场地面积≥100平方米,得10分;100平方米-50平方米,得8分;<50平方米,得5分。

标识标牌

10

工坊具有区域特色和辨识度,按市要求有统一的设计、统一的LOGO、统一的色调,得10分。

配套设施

10

配套必要的设备(设施),布局合理、卫生整洁得10分。

管理制度

10

工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人员信息公开,得10分。

加分项

10

承接上市公司等优质民企相关业务,延伸产业链到农村,促进农村产业提档升级效果明显的,酌情予以加分,最高加10分。

说明:得分7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温岭市级“共富工坊”;得分80分以上得,可申报台州市级示范基地评选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7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