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2-916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2〕208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20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推进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六届一次党代会精神,高质量打造温岭共同富裕先行市,在前期试点实践的基础上,突出守好“红色根脉”,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努力构建新型帮共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同感,现就推进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推进“扩中”“提低” 改革等主题,积极探索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助推共同富裕新路径。坚持党建引领,以企业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共建为依托,带动土地、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发展资源的科学配置和集约利用,推动产业进乡村、农民大就业、农民大培训,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党建优势,整合组织资源,放大整体效应,将“共富工坊”打造成暖心之坊、富民之坊、强基之坊、发展之坊。
二、工作目标
党建引领“共富工坊”指各级党组织在遵循市场规律前提下,通过资源下沉、产业进村、加工入户等形式,引导企业把基础加工、零售服务、农业分包等产业链、物流链、供应链布局到农村,利用合适的闲置房屋土地创办车间式、工坊式、田园式新型帮共体。注重对标未来乡村、未来社区建设丰富“共富工坊”内涵,探索产业飞地、片区联营、作价入股、村企共建工坊协作模式,积极引导电子商务、康养善育、文化创意、运动健康、乡村旅游、餐饮民宿、快递物流等新业态新产业参与“共富工坊”建设。2022年全市建成“共富工坊”113个,培育台州市级示范工坊16个以上。
三、主要举措
1.建立组织机构。各镇(街道)要设立“共富工坊” 服务中心,全面分析片区产业发展水平、企业项目适配度和群众需求度,因地制宜确定工坊组建形式、数量和布局,创建互利共赢的工坊协作区。积极引导鼓励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信誉度高、乐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市场经营主体参与“共富工坊”建设。要积极发挥强村公司作用,探索建立“共富工坊”运营管理公司。要将“共富工坊”建设纳入党建联盟工作体系,定期研究工坊建设和运行情况。
2.强化村企联动。根据各地产业特色,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联络纽带作用,鼓励辖区内优质民营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积极同低收入农户集中、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开展 “村企结对”。积极盘活农村合适的闲置房屋、土地等资源,在产业融合、土地流转、劳动力转移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推动农村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化“万名干部助万企” 工作,引导和推荐有需求的企业积极参与“共富工坊”建设。
3.做好人才引育。结合“人才下乡助共富”专项行动,注重发挥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侨联等群团组织和在外乡贤作用,推动农创客、新乡贤及各领域优秀人才参与“共富工坊”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学院、技能培训学校、家门口创业圈等平台,定期组织开展生产经营、专业技术培训,加快打造一批专业“工坊经纪人”。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组织企业党员技术人才,对定点工坊、加盟农户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4.坚持先锋引领。各镇(街道)党(工)委要围绕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结合工坊产业特点,制定场地安全管理、务工人员管理、工资协商、奖补政策落地等“共富工坊”管理制度。要明确企业、村(社区)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加强产品质量、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生态环保等监督检查,确保工坊安全健康运行。村(社区)要明确一名党员“两委”干部联系工坊工作,结合“两委”会议、主题党日等定期会商研判工坊运行情况,实时帮助协调具体问题。村(社区)党组织要设立“共富工坊”党小组,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做好宣传、调解、代办等工作,不断加强对工坊员工的教育引领和关爱服务,打造“红色工坊”。
5.坚持数改同步。结合“共富工坊”建设, 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带动农村产业升级。把“共富工坊”建设与数字化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现有平台,做好发布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户劳务供给信息对接工作。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组织部和市农水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宣传、统战、经信、人社、生态环保、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金融、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侨联、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通力协作、紧密配合,结合自身工作,协助各镇(街道)打造特色标志“共富工坊”。 各部门要梳理整合政策,从项目引进、资金扶持、选址建设、用工培训等环节,为“共富工坊”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党建联盟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优势,主动参与、加强对接,落实好相关措施。镇(街道)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与村(社区)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对接需求,做好具体指导。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情况纳入“红色根脉强基指数”及 “三新共富”考评,作为市对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
2.强化宣传督促。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总结提炼特色做法,加大典型案例、先进经验的宣传力度,推动形成政府、社会、企业、农户共建“共富工坊”的良好氛围。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22日前对各地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地。
3、开展评定奖励。“共富工坊”完成建设后,应及时向所在镇(街道)提出验收申请。各镇(街道)对照温岭市“共富工坊”评选标准对创建对象进行验收,并在10月底前验收情况和申报台州市“共富工坊”示范基地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农水局。市级相关部门分组对各镇(街道)“共富工坊”进行抽查,并确定台州市“共富工坊”示范基地上报名单。对获得台州市“共富工坊”示范基地的,给予所在镇(街道)适当奖励。
附件:1.2022 年度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任务分解表
2.温岭市党建引领“共富工坊”评选标准
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7月20日
附件1
2022 年度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镇(街道) | 共富工坊建设(家) | 台州市示范基地数 |
1 | 太平街道 | 4 | 1 |
2 | 城东街道 | 4 | 1 |
3 | 城西街道 | 4 | 1 |
4 | 城北街道 | 4 | 1 |
5 | 横峰街道 | 4 | 1 |
6 | 泽国镇 | 9 | 1 |
7 | 大溪镇 | 9 | 1 |
8 | 松门镇 | 9 | 1 |
9 | 箬横镇 | 9 | 1 |
10 | 新河镇 | 9 | 1 |
11 | 石塘镇 | 8 | 1 |
12 | 滨海镇 | 8 | 1 |
13 | 温峤镇 | 8 | 1 |
14 | 城南镇 | 8 | 1 |
15 | 石桥头镇 | 8 | 1 |
16 | 坞根镇 | 8 | 1 |
合计 | 113 | 16 |
附件2
温岭市党建引领“共富工坊”评选标准
评选项目 | 分值 | 计分规则 |
加工费发放 | 20 | 发放从业人员加工费总额≥50万元,得20分;每下降10万元,扣减2分。 |
就业人数 | 20 | 以吸纳当地劳动力为主,带动50名以上农民就业的,得20分;带动20-50名当地农民就业的,得15分;带动5-20名当地农民就业的,得10分。 |
低收入农户就业 | 10 | 吸纳5名以上低收入农户就业,得10分;吸纳5名以下低收入农户就业,得5分。 |
运营时间 | 10 | 工坊运营时间半年以上得10分,每少一个月扣减2分。 |
场地面积 | 10 | 加工场地面积≥100平方米,得10分;100平方米-50平方米,得8分;<50平方米,得5分。 |
标识标牌 | 10 | 工坊具有区域特色和辨识度,按市要求有统一的设计、统一的LOGO、统一的色调,得10分。 |
配套设施 | 10 | 配套必要的设备(设施),布局合理、卫生整洁得10分。 |
管理制度 | 10 | 工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人员信息公开,得10分。 |
加分项 | 10 | 承接上市公司等优质民企相关业务,延伸产业链到农村,促进农村产业提档升级效果明显的,酌情予以加分,最高加10分。 |
说明:得分7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温岭市级“共富工坊”;得分80分以上得,可申报台州市级示范基地评选。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7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