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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J140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25 17:02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蒋君清代表:

你在温岭市十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乡村文旅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022J140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温岭乡村文旅资源丰富,乡村旅游发展潜力巨大,近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域大花园”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立足资源优势,全域布局景区村庄,加快完善乡村文化旅游设施,积极培育乡村文旅产业。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乡村资源全域整合,文旅产业开拓新局。积极梳理全市文化、旅游和产业资源,完成《温岭市“十四五”文化旅游体育发展规划编制》,其中涉及乡村文旅产业项目35项。深入提炼石塘半岛海洋文化、曙光文化、闽南文化要素,挖掘城南田园风光、坞根红色资源,整合滨海、箬横板块生态农业观光带等,截至目前,全市已有省A级景区村庄86个,推出乡村精品游线10余条,覆盖全市旅游风情小镇和80%的A级景区村庄。 聚力推进高能级涉旅项目落地乡村,后岭花开、山海之韵、田园牧歌等田园综合体项目相继投入运营,吸引村民投身旅游接待。

二是乡村设施共建共享,旅游服务规范有序。以A级景区村庄创建为抓手,完善村庄内通景公路、旅游厕所、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游憩设施等公共服务供给,对3A、2A、1A级景区村庄创建村分别补助300万元、150万元、75万元(总额上限),基本实现景区村庄全域布局。同时,常态化开展旅游民宿服务培训、景区村庄创建培训、旅游文化与乡村产业发展研修班等活动。在法定节假日、旅游旺季等深入乡村旅游点开展检查,加强对经营主体的诚信教育和服务质量监管。
    三是乡土文化彰显底蕴,政策保障促进发展。根据《关于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鼓励重点旅游村和旅游集聚村落编制旅游规划,规划评审通过后,给予编制经费 60%的补助(不超过10万元)。鼓励A 级景区镇(村)引进旅游运营团队或专业机构参与管理,对成功引进并运营满一年的镇、村按合同约定运营费用的 30%一次性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职能部门发文认定的乡村旅游品牌,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10 万元。结合景区村庄、美丽乡村及历史文化利用保护重点村等创建工作,充分挖掘历史典故、民风民俗、乡贤名人等元素,支持发展石桥头三透里文创园、陈祥来工作室、釸歌手作等特色文化产业。同时,利用农村文化礼堂、乡村文化广场等载体开展研学、展览、学术研讨活动,助推全民“精神共富”。

下阶段,我们将借《温岭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修编契机优化乡村旅游规划,统筹发展空间布局,综合利用文旅资源优势,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在全域范围内谋划新的乡村旅游热点。同时,积极招引乡村旅游项目,目前我市正在与顶度集团对接谋划东海好望角旅游目的地项目,争取尽早签订框架协议。鼓励群众、企业、村集体以多种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和经营,吸引乡贤、旅游专业人才助力温岭旅游开发,创造更高质量、更高品位的乡村文旅产业发展环境

感谢你对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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