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横峰街道HF040102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24 10:54: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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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横峰街道HF040102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浙江京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6-86107062

联系地址: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214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4日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温岭市横峰街道HF040102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浙江京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温岭市横峰街道长洋村

用地面积

67493

调整内容

1、根据温岭市宏城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编号:LH22026],现申请将温岭市横峰街道HF040102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1081202205006号] 中的以下内容进行调整:将总建筑面积223228㎡调整为222831.63㎡,计容建筑面积162892.35㎡调整为162418.66㎡,地上建筑面积163228㎡调整为162754.21㎡,地下建筑面积60000㎡调整为60077.42㎡;其中住宅144366.97㎡(其中入户大堂:335.65㎡)调整为143966.03㎡(其中入户大堂:335.55㎡),商业7981.13㎡(含物业经营用房684.23㎡)调整为商业7932.47㎡(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681.20㎡),配套附属用房(不含物业经营用房)2550.46㎡调整为2615.72㎡,其中居家养老服务用房462.07㎡(套内:447.67㎡)调整为485.59㎡(套内自然层面积为442.93㎡),物业管理经营用房684.23㎡调整为681.20㎡(其中自然层面积为658.53㎡),物业管理办公用房547.05㎡调整为571.16㎡,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不含幼儿园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点25㎡)115.46㎡调整为114.41㎡,E邮站28.06㎡调整为26.75㎡,配电房1117.88㎡调整为公配变电站、开闭所857.06㎡及物业变电站259.67㎡,消控室46.72㎡调整为消防安保中心66.94㎡,门卫48.30㎡调整为48.56㎡,公厕83.13㎡调整为83.79㎡,其他(地下室出地面风井及楼梯间等)1147.27㎡调整为887.99㎡。幼儿园7182.17㎡调整为7352.00㎡。

2、其他内容不变。

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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