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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8-10 15:40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温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温政办函〔2022〕 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任务,全面深化待遇保障、医药服务供给、基金监管、经办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革等关键领域信息公开,正向引导社会预期。推动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做好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稳步推进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情况的公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加强医保领域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和内容审核。

(二)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依托“民呼我为”统一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新闻发布会、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农村文化礼堂等渠道,加大政策咨询服务力度,推动医保惠民利企政策家喻户晓。强化重大政策解读,按照“谁负责、谁解读”的原则,通过图片、文章、视频等各种方式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宣传解读。注重解读质量,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时,对相关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同步研究、部署、推进,解读材料除对政策本义进行通俗、生动地解读外,还要重点对政策的背景、意义、作用、关键词、新旧差异等方面进行解读。

(三)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依法依规完成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法制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

(四)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公开机制,强化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策事项意见征集。深化政策文件集中公开,继续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防控决策风险,及时公开调查征集、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反馈结果。

(五)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确保及时更新、合理分类,同时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密切关注政务类信息的社会反应,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标准,对拟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相关人员个人信息。建立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审查信息,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对公开后的信息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或影响政府正常履职的,及时转为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抓协调、抓落实职责,进一步提高各科室(中心)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二)完善公开制度。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注重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转换为制度性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严格内容发布前审核把关,反复校核重点稿件,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信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三)严格督促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和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评重要参考内容,各科室(中心)要按照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职责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