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MB1582444Y/2022-905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应急函〔2022〕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07
- 发布单位:
- 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25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应忠明委员:
你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家用电动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第2022503号)提案收悉。感谢你对我市应急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我局会同市住建局、市消防大队、市供电公司针对你的提案进行专题研究,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电动车存有量基数大,基础充电设施建设周期较长,导致部分小区电动车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以及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等行为。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电动车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今年出台温消安委〔2022〕3号《温岭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切实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今年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加大基础投入建设。我市于2019年已开始对电动车充电桩进行建设,但早期建设由于诸多原因导致使用效果不理想。为解决这些问题,今年在由城发集团投入600万进行充电桩建设,新增1000个电动车充电接口。打算拆除一批、淘汰一批、新建一批的方式,合理规划充电桩建设点。
二、强化监管执法。落实镇(街道)、村(居)、网格清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火灾隐患,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置,挂账销号,一抓到底。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一律采取责令搬离、断电措施,并对管理单位予以处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予以处罚;对因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对重大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并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各类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跟进执法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截至目前,我市针对电动车乱停放、乱充电和非法改装等问题,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居住出租房、住宅小区和高层建筑等场所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室内违规充电”等突出隐患问题。
三、严格充停安全管理。各镇(街道)和村(居)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检查。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管理,落实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全面清理门厅、楼梯间和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
四、深化源头管控治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的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持续打击和集中查处一批电动自行车的质量、认证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整治力度,一经发现,立即予以依法扣留。
五、加强智慧赋能。在村(社区)等比较集中的电动车充停场所中推广智慧用电和可视监控系统,对已建成投运的进行“回头看”,确保设施完好率和使用率100%。并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智慧消防管理场景建设。推广梯阻系统破解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入梯上楼”的问题,今年要完成全市500 余幢多业主公共建筑以及高层住宅电梯的电动自行车禁入系统安装。
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区和流动人口集中区域,面对面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区、违法行为人和物业企业,唤醒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意识。
感谢你们对应急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联系单位:温岭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胡旻 联系电话:057********23
附件:本提案采纳清单
温岭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附件:
本提案采纳清单
●提案编号:20222503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家用电动车安全管理的建议
●提案类型:A类
●采纳建议:3条,解决问题:3条。具体条目如下:
1-1提案建议(或问题)内容:公共场所电瓶车充电车棚配置不够。1-2提案办理采纳(或解决)说明:合理规划,设置公共电瓶车棚。公共场所比如大型广场、村部、图书馆、大型超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员密集场所等处由政府或村居出面,安装停车棚。
2-1提案建议(或问题)内容: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较淡薄。2-2提案办理采纳(或解决)说明:政府相关部门人员、村居干部,网格员等人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册、微信公众号、村民群等方式做好老百姓宣传工作。
3-1提案建议(或问题)内容:相关机构监管措施欠到位。3-2提案办理采纳(或解决)说明:政府消防巡查人员加大出租房及公共场所的消防巡查工作。常态化落实村居、小区等私拉电线充电情况的检查和暗访。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