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7-25 10:21: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20〕64号)关于市“海外工程师”的相关政策,根据《台州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成长扶持实施细则》(台人才领〔2020〕59号)要求,开展“海外工程师”2021年度执行情况总结上报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对象
入选省级、台州市级“海外工程师”并符合年薪资助条件的外国专家用人单位。
二、上报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海外工程师)薪酬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二)填写完整的《海外工程师业绩统计表》(见附件2);
(三)“海外工程师”与企业签订的中外文工作(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企业出具的实际在岗时间证明(附“海外工程师”所持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首页及上一年度完整的出入境签章页复印件);
(五)若申请台州市级“海外工程师”薪酬补助,需提供2021年度1-12月份实际薪资给付证明(含期间发放的奖金)、个税完税凭证或工资银行流水;若申请省级“海外工程师”薪酬补助,需提供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实际薪资给付证明(含期间发放的奖金)、个税完税凭证或工资银行流水;
(六)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薪资给付情况报告;
(七)在岗工作时间说明等其他需要提供的说明性材料。
三、上报要求
(一)相关上报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电子材料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做成PDF文档,于2022年7月25日前报至市科技局。
(二)相关材料请同时在“温岭市财政专项资金云平台(网址:http://218.205.106.222:88/)”填报(注册登录—我要申报—2021年度“海外工程师”薪酬补助,联系电话:86223532)。
(三)各上报单位应如实填写上报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助资格。
联系人:何叶明
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市政府1435室
电话:0576-86223532
E-mail:337056837@qq.com
附件1:附件1:高层次创新人才(海外工程师)薪酬补助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