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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调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9 16:07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自然资源所: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现将局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陈  晶  党委书记、局长,自然资源总督察,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队长。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工作。

张才永  党委副书记(正科长级)。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机关纪委、人事、老干部、工青妇群团、数字化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联系城西所、横峰所。

陈伯勋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借用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岭联络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工作。

联系太平所。

赵丹峰  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长级)。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内部事务、自然资源保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方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自然资源保护科。

联系市国土空间整治与生态修复中心、城北所、滨海所。

周富清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利用、储备等方面工作。

分管利用科。

联系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泽国所、开发区所。

毛锦辉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财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管理、信息化发展、数据应用等方面工作。

分管计划财务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联系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数据中心、箬横所、石桥头所。

许  敏  党委委员、副总督察。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地质矿产、海域海岛监督管理,岸线保护修复及开发利用、围垦工程、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海洋科、地质矿产科。

联系市围垦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新河所、石塘所。

林海波  总规划师。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工作。

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科。

联系市城乡规划事务中心、城东所、大溪所。

余星海  党委委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林业、森林防火等方面工作。

分管林业科、森林防火科。

联系市绿化事务和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市苗圃、城南所、坞根所。

梁增敏  党委委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许可等方面工作。

分管行政审批科。

联系松门所、温峤所。

金建荣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副科长级)。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

陈  静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副科长级)。协助局长(队长)做好法制、执法监察、信访、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

陈云峰  四级调研员。协助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研究工作。

毕军民  四级调研员。协助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研究工作。

 

中共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

温自然资规党[2022]2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