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MB1501720C/2022-910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18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J170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2J1705号建议的答复
康湘兰、潘霄雨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东部产业集聚区卫生院编制的建议》(第2020J0615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2年3月20日,经市委编委办公室批复,“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卫生院”更名为“温岭市经济开发区卫生院”。
随着市经济开发区入驻企业和厂区的增多和新建小区的投入使用,企业职工和常驻人口日益增多,2022年常住人口达3.5万人左右。经济开发区卫生院核定编制为10人,现有在编人员10人;核定编制外人员11人,现有11人。
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卫生院预防接种、核酸采样等工作任务急剧增加,医务人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任务大量增加,该卫生院在南片再设立一个卫生服务点,需要配备临床医生、护理、药学、公共卫生等相关人员若干名,并根据新区居民的需要实行值班制,因此该卫生院编制内人员非常紧缺。
依据省编办下发的《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浙编办〔2007〕58号)和《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浙编办〔2009〕19号)文件,农村社区每万服务人口可核定编制13-15人。按经济开发区区常住人口3.5万计算,该卫生院应核定人员编制46-53人,该卫生院最低应增加编制36人。
编制紧缺是我市基层卫生院普遍存在的问题,近几年反响强烈,因此我局与市委编委办公室多次沟通,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寻求解决办法,目前已我局已向市委编委正式提出申请,在市级医院编制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每年退休出来的编制用于卫生院增编,按照核编比例最低、人员紧缺严重的卫生院先于补差原则,分年对卫生院编制进行增编,同时,在正式编制不到位的情况下,用临时编制进行合理补充,保障卫生院正常运行。
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人事科教科 联系人:林海英
联系电话:86215940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