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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五届一次党代会 第20220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14 16:01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陈林友、王小平、陈美连、王文琴、阮小丽、钟远飞、邓念英、徐慧丽、郭红燕、陈仙满等10位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五届一次党代会上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完善城市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处理的提案》(第2022013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温岭市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连续三年获评“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县(市、区)”称号。实施回收利用专项行动、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的应有之义。围绕这一行动,我市多措并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出台扶持政策。我市分别在2019年、2020年分别出台《温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温发改[2019]142号)和《温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温政办发〔2020〕16号)等政策文件,加快推进温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二是分拣中心建设初见成效。截至今年4月,2处分拣中心(松门镇宝岭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箬横镇环天九九分拣中心)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5处分拣中心(泽国镇4处,大溪镇1处)正在建设,其中泽国3处分拣中心(山下陈、西桐村、马家村)今年也可投入运行。温峤、城南等镇街已着手落实分拣中心建设。

三是回收网点建设有序推进。全面摸排全市人口、村(居、社区)、小区数量,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2021年12月9日,市分类办、市商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的通知》(温分类办〔2021〕2号),进一步明确回收网点建设数量和内容。截至目前,泽国镇已全面铺开回收网点建设,已建成回收示范网点2家,计划于今年6月份全部完成。城西街道已将回收网点建设纳入村级“三同”考核内容,箬横、松门等镇已陆续开展建设。

四是相关制度逐步完善。近年来,为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我市根据建设需求,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扶持。2021年下发《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商务发〔2021〕21号),采取2家样本企业+镇街上报小区回收量的模式,核实生活源、工业源和其他源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制度。今年,又出台《关于加快商贸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2〕5号),进一步明确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扶持政策,对废玻璃、废纺衣物等低价值可回收物进行回收补贴,对首次被评为浙江省有实力的生活垃圾再生资源企业,给予奖励。今年3月25日,下发《温岭市回收网点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规范各镇街回收网点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面貌。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为美丽温岭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压实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责任。细化再生资源建设目标任务,以目标考核为抓手,推动镇街落实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建设。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参考省内杭州、湖州等市建设模式,尤其是回收网点建设资金补助上,争取一定的政策支持。

二是推进再生资源数字化管理。积极发挥再生资源协会作用,建立全市再生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建立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形成溯源体系等业务,实现产业和监管提供数据流转和安全保障,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建设。

三是探索建立“两网融合”建设。以泽国、箬横两镇为试点,实现再生资源系统和城市环卫系统相融合,突破两个网络有效协同发展不配套的短板,实现垃圾分类后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感谢你们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垃圾分类办公室   联系人:周永

联系电话:13575874422      邮  编:317500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30日

 

 

 

 

 

 

 

 

 

抄送:市委办(1份),市常任制事务中心(2份)。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