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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20222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7-14 15:38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浏览次数:

谢清军、季伟和、周君方等委员:

你们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进我市农民建房工作的建议》(20222106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民建房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和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纵深实施推进“环境大整治、习惯大变革”的重要突破口。2017年我市启动第一轮农民建房三年行动,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审批农房2.3万余间,盘活存量农房建设用地指标近千亩。去年初,为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切实改善全市村民居住条件,我市又着手启动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全市农村建房难题。我局紧盯三年内实现“全面消除无房户,基本解决缺房户,完成农民建房审批2万间(套)以上”的目标,以组织推动、示范带动、政策驱动、考核促动、宣传鼓动的“五动”工作法为引导,推广农民建房破难攻坚“十二法”,打出精准调查、优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实施专项督考的“组合拳”,有序破解农民建房难题,取得明显成效。

一、多措并举,强力推动应拆屋拆除

2022517日,我市出台《一户多宅不动产权证注销操作指导意见》(温改办发〔2022〕2号),突出发挥村委会的主体作用,用活用好“拆、收、调”三种手段,并对应拆屋拆除进度进行全市排名、通报,实现应拆屋全面清零。一是“拆”。充分发挥村委会应拆屋处置主观能动作用,配合各镇(街道)继续开展老旧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针对应拆未拆老旧农房的清理整治,明确建新必须拆旧、农综项目必须拆除、已安置房屋必须拆除的底线,杜绝以收代拆、以封代拆。二是“收”。对客观上确实无法拆除或具有历史文化保护意义的老屋可由村委会收回,产权登记到村委会,进行统一标识、编号和管理利用;三是“调”,进一步细化放宽原有房屋调剂政策,明确应拆屋调剂条件、流程。

二、双管齐下,实施批而未供土地清零行动

一方面,重点清零、积极盘活历史批而未供农民建房用地。由镇街牵头分析原因、逐宗提出处置意见,争取消化一批、异地置换一批、核销一批。另一方面,限期协议供地、防止新增批而未供土地。在农用地转用启动前,由镇街牵头,会同自规、农水部门和村共同签订限期供地协议,约定农转用报批完成后,半年内完成供地。

三、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村庄实用性规划

一是详实调查各类数据、民意,坚持农民建房布局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的基本原则,精准控制全市村庄总规模人均建设用地80平方米标准。二是通过城镇周边合理规划居民点,实施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连片改造、城中村改造,积极引导农村向城镇集聚,农村宅基地换城镇宅基地。三是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推行立改套、公寓式建筑形态,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推行联排立地式(6间及6间以下)、庭院式或多层套房式建筑形态。四是完善农民建房通用图集,同时增加排水施工图,落实雨污分流等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住宅建筑总体水平,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分散建设、功能不全、外观单调呆板的现状。不断加强农村村民建房风貌管控,实现村容村貌环境整洁有序高水平建设生态宜居、独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大花园。

四、部门联动,强化批后全流程监管

一是实行主动申报建房户在开工前5日主动申请现场放样,确定建房四至范围、用地内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和室内外地坪标高。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各镇街农民建房办公室在施工现场设立公告牌,明确“五控”标准,牵头组织城建、行政执法、自规等部门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制度,做到“四到场”,及时处置各类违法行为。三是实行台账管理建立“一户一档”,详实记录辖区村民住宅审批、建设、办证等情况。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市农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江丹

联系电话:86010162  编:317500

 

附件:本提案采纳清单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62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2627日印发

 

附件:

本提案采纳清单

提案编号:20222106

提案标题:关于高质量推进我市农民建房工作的建议

提案类型:B类

采纳建议:4条。具体条目如下:

1-1提案建议内容:开展历史遗留应拆屋专项行动。

1-2提案办理采纳说明:已出台《一户多宅不动产权证注销操作指导意见》,发挥村委会主体作用,用好“拆、收、调”三种手段,推动应拆屋拆除。

2-1提案建议内容: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落地行动。

2-2提案办理采纳说明:科学编制村庄实用性规划,出台《联排立地式农房组合形式及庭院围墙建设管理规定》,完善农民建房通用图集,推动多种形式农房建设安置模式。

3-1提案建议内容:开展存量用地盘活行动。

3-2提案办理采纳说明:双管齐下实施批而未供土地清零行动。一是重点清零,积极盘活历史批而未供农民建房用地;二是限期协议供地,防止新增批而未供土地。

4-1提案建议内容:开展批后监管机制完善行动。

4-2提案办理采纳说明:出台《温岭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补充意见的通知》,实行主动申报、动态管理、台账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批后全流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