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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五届一次党代会第202204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14 15:51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浏览次数:

江春芳、张蔺君、郭莜薇、吴福玲、陈云、陈军良、赵军壮、林敬凯、颜敏玲、王蒙晓、林福冬等11位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次党代会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重视解决农村集体经济“消薄”》(第2022049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集体经济“消薄”概况

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对应收入指标从2020年的“年总收入达到20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上升到今年的“年总收入达到30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达到15万元”。根据台州市局2022年度目标任务,台州全市年总收入达到20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下简称“10/20)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年总收入达到30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下简称“15/30)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0%年总收入达到100元其中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下简称“50/100)行政村覆盖率达到40%;对温岭的目标值分别为100%90%60%。截2021年底,实现值分别为95.3%87.0%57.1%;根据20221-5578个村财务数据,实现值分别为78.2%452个村达标)、70.8%409个村达标)、31.1%180个村达标)。

我市2020年省定相对薄弱村77个(未达10/20万标准),根据2021年度数据,77个省定相对薄弱村中78%达到“10/20标准(60个村),36%达到“15/30标准(28个村);根据20221-5月数据,已有42.85%达到“15/30标准(33个村)。

2021年,全市578个行政村村均总收入346.18万元,村均经营性收入301.9万元。整体看,温岭“消薄”情况走在台州前列。从经营性收入结构看,“消薄”主要渠道为租金类(农田承包、房租等)收入,占85%;其次为宅基地选位费占4.7%,建设用地指标费收入占2.4%,定期存款利息占2.2%,其它如自营供水、市场分红、矿山分红、造地改田等占5.7%。建设用地指标费、造地改田、宅基地选位费均为短期收益,具有不可持续性。从经营性收入高低看,全市经营性年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有80个村,主要集中在街道、大溪镇、泽国镇;全市经营性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有27个村,主要位于新河镇、温峤镇、城南镇,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强弱差距较大。据20225月底的169个未达到“15/30万”的村调查,有35个村后续缺少稳定的经营性收入。

二、箬横镇“消薄”情况

箬横镇省定相对薄弱村为娄江村、上叶村,2021年,两村收入均已超过“50/100万”标准。箬横镇共有行政村74个,根据1-5月份财务数据,86%的村已达到15/30万收入标准,仅10个村未达标,未达标村的后续收入主要渠道为土地承包款,还有少部分为厂房地租等。此外,由于箬横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土地租金下滑明显,对一些村的集体土地承包款的收入构成负面冲击,可能会出现“返薄”情况或者徘徊在相对薄弱村的边缘。

三、我市、镇(村)推进“消薄”主要举措

(一)出台强有力的“消薄”措施

20217月,我市出台《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温市委办发〔202126 号),方案明确指出,推广“两团”发展模式和推行“两制”经营方式。即将难以巩固提升的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纳入片区组团和飞地抱团发展项目;积极推行村集体出资持股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多村联合投资,村与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等共同持股方式,组建集体经济发展强村公司引导实施村集体投资保底收益制,鼓励实行优先股、固定收益、按股分红等年保底收益分配方式,确保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取得稳定收益。

(二)因地制宜实施多种模式“消薄”

1.相对薄弱村“飞地抱团”强村模式。项目计划吸纳未达标(年15/30万)的相对薄弱村参与“抱团”。由镇(街道)牵头所属“抱团”村组建镇(街道)抱团公司,与温岭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它国有公司合作投资工业物业(“飞地”项目),“抱团”村享受投资收益分配,切实增强“造血”功能。经与相关部门的多轮对接,现已形成初步实施方案。据估算,参与“抱团”村每年最低可稳定增收约10万元,可长效增收。

2.发掘自身优势组建强村公司模式。一是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以单村或多村联合组建一批项目运作型强村公司,如大溪镇由桥里村、良山村、新南岙村等6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组建强村公司——温岭市协力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成立,合理利用水库移民专项补助资金4000,同时发挥强村公司作用将剩余资金由村集体自筹完成,最终项目总投资达4700万元,在大溪镇后瓦屿村建设标准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该项目于2019年开工,目前厂房主体建设已完成。石桥头镇由库区的洞桥村、双岙村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组建强村公司——景鸿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利用移民资金,加上村集体自筹资金,共同出资筹建,投资建设位于石桥头镇横古塘村的养老院。二是各经济薄弱村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组建服务型强村公司,通过承接公共服务实现增收。如太平街道梅岭村于202111月份注册了建梅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开展绿化养护服务。

3.项目飞地联建模式。如大溪镇采取工业厂房建设、飞地开发等消薄项目促进增收。陈洋村1.5亩工业项目落地殿下村工业园区;大岙村、横后村通过飞地模式购置园区工业厂房,经营性收入实现飞跃。

4.全域整治、村留地开发消薄模式。如泽国镇牧屿、沈桥、鑫合等村充分利用征用农地返还7%建设用地作为村留地开发的政策,并通过全域整治盘出建设用地搞开发,实现资产、经营性收入双增长

5.土地集中流转促消薄模式。如泽国镇东片实施土地集中流转促消薄。泽国镇2021年出台政策,对通过村集体集中连片供地用于水稻种植的,给予村集体100/亩的奖励目前,已有湖亭(省定相对薄弱村)、黎明等6个村集中流转5000余亩粮食生产得到保障,村民、村集体实现增收,实现多赢局面。

 四、下阶段“消薄”主要工作

(一)实现相对薄弱村“飞地抱团”强村项目早日落地。预计7月我市将出台全域整治“抱团飞地”政策,全市经济相对薄弱村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将获得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整合起来,跨区域用于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解决经济薄弱区域“造血难”及区位优势区域土地指标紧张问题。

(二)实现强村项目有新的突破。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强村”公司93家(含村级全资、控股、参股的法人企业),强村公司虽在量上、质上都有新的突破,但工业物业管理、公共服务上目前基本未有涉及,将利用工业园区,“试水”工业园区物业管理项目。

(三)项目扶持促进“消薄。一是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形成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强化村集体经济“统”的功能,健全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正向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定量不定位”、土地入股等流转方式,推行“连片流转+土地整治+标准农地”模式。二是强化冷链物流示范县(市)创建。根据全市农业产业、冷链物流布局,科学合理配置新增冷链物流点,鼓励村级集体建设冷链物流,同时给予财政补助资金的倾斜,目前初步计划将11个相对薄弱村纳入其中。三是实施未来乡村项目。第一批未来乡村石塘镇海利村已通过省级验收,第二批未来乡村松门镇松建村、大溪镇方山村、坞根镇花溪村已完成规划方案设计以及省级批复,第三批已开始选点编制。未来乡村建设项目建设主体为村集体,通过投资形成固定资产,实现集体增产的增长。

(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三个维度”推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全力赋能共同富裕。一是践行绿色化、数字化、全域化“三化”理念,助力农村现代化建设。二是拓展“融资+”服务,助推农业产业化。探索形成“融资+融智”“融资+帮扶”“融资+保险”“融资+数字赋能”“融资+宣介”等业务模式,进一步拓宽金融支农深度和广度。三是深化“普惠+精准”服务,助攻农民共同富裕。坚持分层分类,降低普惠门槛,截至2021年底,我市金融机构已在530多个行政村开展“整村授信”工作,累计授信金额达200多亿元。全市涉农贷款余额1499.91亿元,同比增速17.04%。下阶段,将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加大对乡村的金融支持力度;强化项目融资保障,鼓励推广农商银行模式,加大对乡村的融资保障力度。

(五)营造风清气正的村级政治生态。一是做好赋能培训。全面落实导师帮带制,依托各级兴村治社名师、担当作为好支书等,落实36名新任村社主职干部“一对一”结对,持续开展村干部培训、村书记交流论坛等,大力推进村干部赋能提升,有效激发干事创业动能,切实增强村党组织带领致富能力和富民惠民功能。二是片区组团发展。坚持开展“党建联盟助力共同富裕”行动,按照“片区带全域,组团促互补”思路,以党建联盟为抓手,以示范村为龙头,以产业为核心,打破行政区划界限,通过组织联建、事务联商、规划联定、产业联兴、治理联抓,打造区域统筹、产业融合、多方联动的区域党建共同体,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由“串点成线”迈入“强片拓面”新阶段。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持续深化完善“三同”项目数字化管理,制定年度干事清单,村级干部认领干事项目、进度进行公示,严格执行“月述”“季评”“年定”机制,由镇(街道)每季度开展考评定级。四是开展清廉村居建设。2022年将创建32个清廉村居示范村,积极创建清廉村居标杆县(市)。五是全面应用省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打通纪委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实现“三资”(资产、资金、资源)管理线上支付全覆盖,规范资金收支,避免造成资金资产损失、资源闲置。

(六)盘活农村“三资”增强“造血”功能。今年我市出台了新一轮农村土地整治奖补政策,对于建设用地复垦成水田的土地整治项目在原补助40万元/亩基础上,项目立项后在一年内完成的水田按新增面积给予镇(街道)、村各15万元/亩奖励,在两年内完成的水田按新增面积给予镇(街道)、村各10万元/亩奖励。每亩财政补助高达70万元。要求村级干部要发挥自家人作用充分利用自身的山、水、河、湖、塘、水田、旱地、村留地、建设用地等资源,用足用好农村集体经济系列优惠政策,因地制宜实施旱改水、造地改田、建设用地复垦、美丽乡村建设、村留地开发、农旅融合等项目,壮大集体资产,增加收入。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市农村经营总站              联系人:林军波

联系电话:86213246/13606868223     编:317500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627

 

 

 

 

 

 

 抄送:市委办、市常任制事务中心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26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