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岭市卫生行政执法“双随机”任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11 09:51: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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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温岭市卫生行政执法“双随机”任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健康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卫生行政执法“双随机”任务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示。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8日


温岭市卫生行政执法“双随机”任务行政处罚案件情况一览表

序号

立案日期

单位名称

处罚日期

处罚号

案     由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金额

(元)

程序

类别

地区

1

2022-5-23

温岭市新河镇金路村卫生室

2022-7-6

温卫传罚[2022]38号

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案

/

一般

医疗机构

新河镇

2

2022-5-25

温岭市新世界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2022-7-7

温卫公罚[2022]70号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4800

一般

公共场所

大溪镇

3

2022-6-10

温岭市潮来泊酒店有限公司

2022-7-4

温卫公罚[2022]64号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1500

公共场所

太平街道

4

2022-6-13

温岭太平锦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2022-7-7

温卫传罚[2022]43号

医疗废物暂存点未设置防盗安全措施案

/

500

医疗机构

太平街道

5

2022-6-15

苏春艳

2022-7-4

温卫公罚[2022]73号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700

公共场所

太平街道

6

2022-6-17

吴姗姗(温岭市新河姗姗养生馆)

2022-7-7

温卫公罚[2022]83号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600

公共场所

新河镇

7

2022-6-24

李交龙(温岭市泽国搜发美容美发店)

2022-7-6

温卫公罚[2022]78号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800

公共场所

泽国镇

8

2022-6-24

李龙瑞(温岭市泽国李龙瑞化妆品店)

2022-7-6

温卫公罚[2022]79号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

100

公共场所

泽国镇

9

2022-6-24

王艳(温岭市泽国美卡美发店)

2022-7-7

温卫公罚[2022]80号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

100

公共场所

泽国镇

10

2022-6-28

张光明(温岭市城西爱他男士理发馆)

2022-7-5

温卫公罚[2022]77号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

100

公共场所

城西街道

11

2022-6-15

温岭市太平琦琦美发店

2022-7-7

温卫公罚[2022]67号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800

公共场所

太平街道

12

2022-6-24

孙阿妮

2022-7-8

温卫公罚[2022]74号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

100

公共场所

横峰街道

13

2022-6-20

江城

2022-7-8

温卫公罚[2022]81号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

200

公共场所

箬横镇

14

2022-6-30

刘家书(温岭市赫本造型美发店)

2022-7-8

温卫公罚〔2022〕85号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1500

公共场所

城西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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