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各镇、街道 > 石塘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石塘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30 11:43 信息来源:石塘镇 浏览次数:

各村居、各办、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根据《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2022〕6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原则,服务“强工兴市”大局,规范招生管理,确保平稳有序。

二、招生学校、计划和学区

初中:石塘镇中学。

小学:石塘镇中心小学、箬山小学。

各学校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详见附件1。

三、招生对象

2022年秋季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石塘镇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校按以下批次先后顺序招收。

(一)第一批次

1.石塘镇户籍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

2.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以温人才领〔2022〕4号文件为依据)、上年度市民营企业纳税20强及工业企业20强员工子女(以温政办发〔2018〕36号文件为依据)、曙光匠才子女(以温人才领〔2022〕2号文件为依据)、“十佳新温岭人”子女、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或省级高精尖荣誉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强工兴市优质企业专项试行一年)。在市教育局统筹下安排入学。

3.注册地在我镇的温岭市重点工业企业、温岭市服务业重点企业、温岭市建筑业重点骨干企业(以2021年市发相关文件为依据)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适龄子女。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含股东)和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适龄子女。以上对象,在7月1日前上交用人单位的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单、劳动合同、在缴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须任职满6个月 ,即2022年1月4日前开始任职),分别由组织办、经发办负责审核报名资格,经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

(二)第二批次(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如在学额允许范围内,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出现学额不足的情况,由学校制定摇号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摇号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白岭头学区的。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

房产须在2021年7月4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以下条件才具备报名资格:①须是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全权所有,或法定监护人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共有;②房产性质须为住宅 。

3.石塘镇2021年度工业企业十强、旅游民宿前五强(以镇政府文件为准)员工的适龄子女(每家企业安排小学、初中各1个学额)。以上对象,在7月1日前上交用人单位的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单(提供一年及以上工资流水单)、劳动合同、在缴12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分别由经发办、文旅招商办负责审核报名资格,经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

(三)第三批次(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如在学额允许范围内,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出现学额不足的情况,由学校制定摇号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摇号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为温岭户籍,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范围内有房产(房产性质须为住宅且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全权所有)。

2.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石塘镇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或务工,并缴纳养老保险满三年(即2019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3日)。

3.一孩正在石塘镇公办学校就学的,其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凭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在2022年7月1日前到所在公立学校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网上报名。

4.适龄儿童少年为石塘镇区域小学毕业生,且是温岭市户籍的。

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我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见《2022年温岭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请于2022年7月26日(8:00-16:00)登入“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选择石塘镇内一所有招生学额的公办学校进行报名,由镇会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若通过核验对象少于学校学额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额时,先招收申领积分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对象,再招收申领积分但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对象,按父母积分从高到低录取;最后依次招收缴纳基本养老对象、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对象、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对象、办理《居住登记》对象,同类对象人数超过招生学额的,按照具备条件年限排序,依次录取。

未被录取的对象可根据镇招生领导小组的通知,选择仍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进行重新报名,学校资格审核后予以录取,录取办法同上。

石塘镇区域内补招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对象请关注“温岭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空余学位和报名时间,可以跨镇(街道)选择有空余学学位进行的学校进行重新报名。学校资格审核后予以录取,录取办法同上。

全市按积分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名单与学额数请及时关注温岭市教育局阳光招生专栏(网址:http://new.wl.gov.cn/col/col1413345/index.html;微信公众号“温岭教育”)。

五、招生流程(具体时间安排详见详见附件2)

(一)报名时间

7月4日至6日,每天6:00至22:00。

(二)报名方式

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选择相应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入系统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具体操作步骤另行通知。

家长需提前准备以下相关资料照片:所有对象都需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

“有房产无户籍”、第三批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产的对象还需要准备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

第三批次经商务工类还需要准备父或母身份证(用于核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营业执照,经商办企业者另需准备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凭据,务工者另需准备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聘用证明和36个月工资流水;

积分入学对象还需要提供父母一方(具备入学条件一方)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浙江省居住证》、身份证(需提供办理积分一方的身份证,用于核查积分、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社保缴纳资料、营业执照等。

(三)资格审核

各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并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六、其他规定

(一)落实免试就近要求。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批次先后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规范实施阳光编班。学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阳光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编班。

(三)严格管理学生学籍。招生工作完成后,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必须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四)规范报名信息采集。进一步简化入学证明材料,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只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五)强化主体责任。为加强2022年全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我镇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敏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镇长王相荣、副镇长苏雅婷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社管办主任、经发办主任、中小学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等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审核批准入学,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阮军青担任,重点监督招生过程及确定落实招生结果,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全部清退违规招录的学生。

未尽事项由石塘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本通知仅适用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通知相关内容如与市招生通知有出入的,以市招生通知为准。

 

石塘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

附件1:

 

石塘镇范围内小学、初中学校学区划分

学  校

班级数

招生数

学        区

石塘镇中学

4

180

石塘镇辖区内各村居

石塘镇中心

小学

上马

校区

4

172

金星村、吉祥村、盐北村、后沙村、金沙村 海利村、杨柳新村(部分适龄儿童)、东滨村(部分适龄儿童)、南街居

寺基沙村、双红村、红旗村、红岩村、星升村、 高岩村、隔海村

白岭头校区

2

86

小沙头村、海港村、东港村、海滨村、中山村、新村村、中心村、前进村、粗沙头村、曙光村、南街居

箬山小学

2

86

东兴村、兴建村、里箬村、东山村、东海村、东红新村、苍岙村、黄坭新村、吉祥村(西沙区域)、东滨村、杨柳新村、港岙村、南街居

 


附件2:

温岭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家长需要做的事情

市教育局、镇(街道)、学校需要做的事情

前期准备

阶段

7月3日前

多渠道了解学校各类有关信息,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账号注册(报名期间也可注册,建议提前注册)

市教育局发布招生办法、日程安排、“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完成体育特招生、艺术特招生现场技能测试,召开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培训会。

镇(街道)发布本区域2022年招生办法。

学校发布本校招生通告,规范有序开展招生报名前宣传工作,熟悉“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步骤。

集中报名

阶段

7月4日至6日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每天6:00至22:00)

适龄儿童少年(包含优待对象和随迁子女)在“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统一报名,每位学生限报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

学校做好报名咨询、指导工作,根据本校实际设立招生报名咨询处。

集中审核

阶段

7月8日至10日

确保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入学信息的核验。

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通知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家长及时更正信息,联系未报名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

7月11日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

8:00至16:00)

关注报名平台,如审核不通过,根据系统内提示更正报名信息(所报学校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可修改)。


7月12日


学校对更正后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录取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太平街道区域公办学校、温岭市九龙学校初中部、温岭市九龙学校小学部、温岭市九龙小学神童门校区和温岭市实验学校录取

7月13日


所有民办学校、温岭市实验学校完成录取工作

7月14日上午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

8:00至12:00)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重新选择公办学校报名,按原有批次参加公办学校录取;若放弃填报公办学校,于7月24日上午进行民办学校补报。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学校通知完成登记报到。

民办学校关注未录取学生情况,完成替补录取和录取学生的登记报到工作。

7月13至16日


太平街道公办学校、九龙学校初中部、九龙学校小学部、九龙小学神童门校区完成第一、第二、第三批次录取工作(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重新选择公办学校报名的,按原有批次参加公办学校录取)。

7月17日上午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

8:00至12:00)

第三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重新选择符合条件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报名(限报公办学校)。

学校关注未录取学生的补报情况。

7月17日下午


学校审核补报学生信息。

7月18至19日上午


太平街道公办学校、九龙学校初中部、九龙学校小学部、九龙小学神童门校区第四批次录取。

7月19日下午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12:00至16:00)

第四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重新选择符合条件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报名(限报公办学校)。

学校关注未录取学生的补报情况。

录取第二阶段:其他公办学校录取、民办学校市内补录取

7月20至21日上午


各公办学校完成相关批次的录取工作。

7月21日下午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12:00至14:00)

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重新选择符合条件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限报公办学校)。


7月22日至23日


各公办学校完成相关批次的审核录取工作。

7月24日上午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8:00至12:00)

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重新选择符合条件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可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


7月24日下午


各公办学校完成相应批次录取工作。

各民办学校完成补录取工作。

录取第三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和民办学校跨县市补招

7月25日


教育局公布全市随迁子女的招生学校名单与学位数。

7月26日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

8:00至16:00)

7月4日至6日期间未报名的随迁子女在报名平台内选择本镇(街道)区域内有随迁子女招生学位的学校报名;7月4日至6日期间已报名但报名学校无随迁子女招生学位的,重新选择本镇(街道)区域内有随迁子女招生学位的学校报名。


7月27日至29日上午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审核。

随迁子女第一次录取。

各镇(街道)公布第一次录取后随迁子女学校空余学位数。

7月29日下午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

12:00至16:00)

第一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根据各镇(街道)公布第一次录取后随迁子女学校空余学位数,重新选择本镇(街道)区域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报名。


7月30日至8月1日


随迁子女第二次录取。

市教育局公布第二次录取后随迁子女学校空余学位数。

8月2日上午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

8:00至12:00)

第二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重新选择温岭市范围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报名。


8月2日下午


随迁子女第三次录取。

8月3日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

8:00至16:00)

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选择民办民工学校报名。


7月26日至31日

家长关注台州市教育局发布的跨县市补招计划数,并按要求进行报名。

台州市教育局统筹开展未完成计划数的民办学校跨县域补招。

录取第四

阶段

8月4至31日


学校完成零散学生录取工作;

各学校向新生发放纸质或电子入学通知。

9月初


公办、民办学校新生同步注册电子学籍;市教育局、镇(街道)、学校抽查学生入学资格。

注: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原则上按本日程安排进行,如有变动,市教育局将及时通知。


附件3:

2022年石塘镇新生入学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籍  贯


出生年月


学  历


职  称


所在单位


职  务


在本企业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现住址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籍  贯


出生年月


入学时间


原就读学校及班级



拟申请就读学校


所在

工作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街道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 根据招生办法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的人员,请填写本表格后携带所需证明材料到石塘镇对应办公室审核。此表一式二份,镇招生办、就读学校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