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31081679597535E/2022-900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23
- 发布单位:
- 市流管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J0720号建议的答复
王芳代表:
你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的建议》(第2022J0720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截至5月底,温岭市登记在册流动人口59.6万人,居台州第一,占台州市流动人口总数(240.9万)的24.8%,占本市户籍人口数(121.4万)的49.1%,其中携带儿童5.3万人;居住出租房屋7.7万家,居住42.4万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71.1%;居住在企业内部13.2万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22.2%;居住在集中公寓1359人、居民家中7770人、自购房7751人。从事生产制造加工33.6万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56.3%。从文化程度来看,专科以上共10317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1.7%。其中博士研究生26人、硕士研究生185人,本科2883人,专科7223人。登记技工1371人。
近年来,我市为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致力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营造宜居环境,推行了一系列便民、惠民的民生工程,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为吸引聚集人才提供有力保障。2016年,温岭市完成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7581平方米,较好满足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的申请需求,实现“拎包”入住,解决了高端人才的安居问题。同时,出台实施《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和《温岭市“百千万”青年人才集聚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人才政策,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租房补贴、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等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的人才来温创新创业,融入温岭整体发展。二是推动工业企业配套发展,积极推进外来员工宿舍建设。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关于加强台州市工业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台政办发〔2017〕74号)的要求,坚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分类推进职工宿舍建设。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市发展现状,2019年出台《温岭市小微企业园管理和评价试行办法》(温政办发〔2019〕24号),对小微企业园内的配套用房及员工宿舍提出要求,新建小微企业园必须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非生产性用房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园区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高于园区总建筑面积的30%,其中员工宿舍面积不得低于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的50%。截至目前,我市小微企业园已建在建员工宿舍达2万多平方米。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结合国务院、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台州市人民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实施意见,从2021年开始,重点推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温岭市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8万套。目前,市里已成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正在制订温岭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相关政策,确定以产业园区筹建为重点,初步确定47个项目,共计12322套,预计今年将完成项目认定,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将有效解决企业中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四是加强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的居住环境。从2017年以来,全市推行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完善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制度,实现居住出租房屋登记和安全管理全覆盖,设置216个旅馆总台、234名辅助人员,配备388名专管员,实现居住出租房屋月安全巡查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出租人落实整改,全程落实安全管理闭环机制,确保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安全、规范、有序。同时,在租房过程中,要求房东和租客签订租房协议,并作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中合法稳定居住依据之一。日常安全宣传教育中,引导、推动居住出租房屋房东、企业主、新民之家负责人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居住处所安全设施和生活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居住环境,让更多流动人口舒心居住。同时,依托各类信息手段,以线上+线下的方式,面向出租人和承租人群体,全方位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强化居住人员以安全为选房的“首要”标准,推动租房市场完善优化,促进房屋租赁安全规范。
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合作,用足用好各项政策,配合做好外来员工安居工作,不断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让外来务工人员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城市的温暖,全面提升融入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让外来务工人员能够安心留在我市,全方位推动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助力温岭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
感谢你对温岭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信息科 联系人:郑 科
联系电话:86178355 邮编:317500
温岭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大溪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
温岭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