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22 16:00: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温人社监列决字〔2022〕8号
主要负责人:陈海峰,身份证号码:3508231986****1419
经查,你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你以福建非途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名义和投诉人陈燕举签订劳动合同,并租用温岭市横峰街道后洋郑村横石东路101号的民房让陈燕举从事鞋样设计工作,双方约定每月工资15000元。你在今年1月1日解雇陈燕举,拖欠其三个月以上工资款共计55480元。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6月10日以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部门侦办。
2022年6月14日我局依法向你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告知书》(温人社监列告字〔2022〕8号),你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视为放弃异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将你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5年6月21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部门:温岭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中路285弄5号
联系电话:86221795 86241922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