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6863/2022-900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22
- 发布单位:
- 市司法局
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21503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文军、金福才、肖玲红等委员:
你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司法社工队伍建设的建议》(第20221503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主要协助司法干警对被判处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管制的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目前我市社工共48人,其中年龄30岁(不含)以下16人,30-40岁(不含)24人,40岁以上8人;学历本科21人,大专27人,社工队伍的年龄和文化结构基本合理。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在册人数年平均800人,社区矫正对象和社工比达到了上级的20:1的规定。社工工作主要为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日常报告、月度考评、季度考核、经常性查访、心理测试、开展公益活动及集中教育等,协助司法干警开展奖惩提请、执行地变更、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制作等。社工的队伍建设需要更多的社会关怀和支持,如提高薪资待遇报酬、开展职业培训等。在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建章立制抓规范。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完善中队工作岗位职责,包括中队长、社工职责、社区矫正例会制度等,进一步明确社工工作任务、工作目标,通过制度抓落实。同时建立廉政防范机制,完善“负面清单”,避免廉政风险。通过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开展经常化的考核检查,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平稳发展,确保社工队伍始终保持廉洁自律。制定出台《温岭市社区矫正工作者廉洁纪律制度》《温岭市司法行政系统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细则》《温岭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办案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温岭市司法局社区矫正重点对象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细化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操作,近五年来,我市社区矫正对象无脱漏管现象。
二、优化编制抓队伍。优化管理体制才能促进工作的有力落实,通过打通队伍管理体系,推动对社工队伍的有效管理,将社工队伍真正抓起来、管起来,促使其发挥自身作用。2021年7月14日,市编办同意我局在太平、泽国、大溪、新河、松门和箬横六个司法所增挂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同时增加了社区矫正4个中层副职职数,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得到全面调整,骨干力量向基层倾斜,中队接受大队的管理和指导,指挥体系更加快捷顺畅。
三、能力提升抓传帮带。我局非常重视社工的成长和发展,通过长期的培养,现有17名社工考取了初级社工资格证书,11名社工考取了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今年未取得证书的31名社工全部报考初级社工资格证书,促使社工队伍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对考取社工资格证书给予调高相应的工资级别,营造了良好的栓心留人环境。开展经常性业务培训、研讨会及社区矫正工作例会,把发现的问题摆到桌面上来,共策共力抓落实,在实践中比拼提升专业工作能力水平。中队加强自身的内部管理和监督,中队长言传身教,形成作风严谨、程序规范、纪律严明的良好工作氛围。据统计,2021年共完成3次业务培训,大队召开4次工作例会,各中队按规定落实例会,确保了社工队伍的有序发展。
四、畅通渠道抓考核。制订了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中队、社工开展社区矫正业务考核,在年终评选出优秀社工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社工予以谈心谈话,促进整改,在抓好教育整改的同时,严格按照社工管理有关规定,对符合辞退条件的社工,坚决予以辞退,畅通社工退出机制。2021年共开展4次工作巡查,完成3次现地考核,辞退3名社工,调整2名社工工作岗位。
感谢你们对温岭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社区矫正管理科 联系人:朱赛斌
联系电话:86213956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