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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2150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6-22 17:27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台湾同胞联谊会:

你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行为失范与违法犯罪预防矫正工作的建议》(第20221502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影响着个人的发展、家庭的幸福,也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而造成此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父母教育的疏忽、家庭生活环境的不稳定、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缺陷等等。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型刑事执行活动,主要职能是对被判处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管制的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是对犯罪后的未成年进行教育转化,我市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数量较少,每年不超过10人。对于全社会如何开展青少年的犯罪源头管控和青少年行为失范、违法犯罪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率,需要社会、家庭、学校共同努力,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刑事执行,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监督管理、教育转化具有重要意义,也是预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率的重要环节我们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注重隐私保密提升保护高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七章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份信息予以保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非常注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隐私保护,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阶段不扩大社会影响面,仅限于直系亲属开展调查,不向社会开展公示。在社区矫正执行阶段,对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做好保密教育,要求不得扩散传播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份,同时做好案卷单独封存存放。社区矫正解除后予以封存,除公、检、法办案需要外不再向社会其他部门提供信息材料。

二、加强教育帮扶提升转化速度。一方面,定期开展未成年人教育帮扶。发挥社工“辅警”角色,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行为和道德规范教育,开展相对性的纪律约束,要求定期开展报告、定期汇报思想、定期开展信息化核查、定期查访督促未成年人开展社会活动,及时发现未成年人的违规行为并开展教育矫正。另一方面,引进社会团体参与帮教。与温岭市慈善总会义工协会、台州市公益组织、温岭市逸嘉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等社会团体开展合作,长期组织开展导医、图书馆整理、“雨花斋”居家养老送餐服务、虎山(五龙山)环保活动等公益活动,提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社会适应性和参加社会实践的自觉性。同时,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特征,借助浙江省青少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师资力量以及合作的社会团体,开展心理辅导、家庭互动,定期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体检”,促进社区矫正队伍、社会团体、家庭三方面的合作,共同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健全心智,茁壮成长。

三、强化部门协作提升保护力度。未成年人犯罪从公安进行侦查、检察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判决直至司法行政部门刑事执行,每一环节都要考虑未成年人这一关键因素,尽可能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判未成年人的量刑判决及社会危险性等要素,尽最大可能矫正转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一体化机制,充分发挥监护人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管理教育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021年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和我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涉案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实施办法》,有效地促进了家庭、学校、其他社会组织等共同预防青少年行为失范和减少违法犯罪,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开展法治宣传提升认知深度。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主要依靠家庭父母的潜移默化教育、学校的教育管理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引领示范,更需要加强青少年预防犯罪的普法宣传,增强未成年人防范犯罪的意识。我局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协调,深化“法治教育进课堂”工作,不断充实教学内容、丰富教学形式,推动学校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引导广大学校将法德元素融入校园环境文化, 通过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雕塑、法治书吧等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在全市学校开展宪法晨读、法治征文、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感谢你们对温岭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社区矫正管理科   联系人:朱赛斌

联系电话:86213956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