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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022150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6-22 17:11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陈伊盼委员:

你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第2022150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特别是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为总抓手,聚焦监管和帮扶两大主线,提高执法水平,发挥帮扶成效,社区矫正工作平稳有序发展,无脱漏管人员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影响事件。2021年启动创建部级“智慧矫正中心”以来,我市社区矫正执法队伍更加专业化、社区矫正更加智能化、信息宣传更加常态化。

一、社区矫正现状

一是矫正机构一体化。按照台州市司法局要求,我市社区矫正机构于2017年开始实行队建制,即设置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温岭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进驻“温岭市社区矫正中心”,同时分别在太平、泽国、大溪、新河、松门和箬横六个司法所增挂社区矫正执法中队。机构一体化后指挥更加快捷顺畅,中队接受大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同时加强与司法所、综治办和公安派出所的横向联系,高效履行工作职能。

二是人员队伍专职化。我市社区矫正机构现有政法专编29人,专职社会工作者48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每年须参加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并持证上岗,实现了专门的人做专门的事

三是基础设施系统化。按照司法部部颁标准,建成面积1000多平方米的“智慧矫正中心”,严格按照“三区十八室”分区设置,采购LED显示屏、视频会议系统、移动执法设备和自助矫正终端等智能化设备,现已正常运转。太平、泽国、大溪、新河和松门执法中队均有自己的独立办公用房,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均能保障中队工作的正常开展。箬横中队现办公场所相对拥挤。

四是制度建设规范化。《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施行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及时制作下发了《浙江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规定(试行)》《浙江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试行)》《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和《浙江省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规定(试行)》等四个文件通知,进一步规范统一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

二、采取主要措施

近年来,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明显加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成效。但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和问题,诚如你在提案中提出的,部分司法所及社区矫正机构没有办公用房或用房紧张,基层社区矫正办公用房随时被镇(街道)收回(挪用)的情况还个别存在;社区矫正中队人员配备不均衡、监管手段有限等问题,这些需要引起重视。为此,我局经过调研,在充分吸收你的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如下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抓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和“四个平台”建设的形势下,统筹考虑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上下齐心,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体制机制,确保社区矫正队建制工作得到较好保障,推动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二是抓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严把入口关,优化队伍结构,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社区矫正干警和社工队伍。结合队建制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社区矫正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增强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社区矫正队伍,提高社区矫正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是抓制度落实,推进工作规范。建立完善工作人员行为守则、接待文明用语、值班应急、办公室管理、内务卫生、廉政建设以及考核等制度,从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各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有效约束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行为。尤其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干警工作目标考核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岗位职责、学习培训、考核奖罚等制度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工作的有效性。

四是抓设施保障,创造良好条件。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司法通202113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加强温岭市“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积极协调各镇(街道)尽可能挤出一定数量面积的用房,或采取建、联建、租赁、调剂等方式,落实矫正中队办公场所,为社区矫正履职打下扎实的基础。

五是抓职能发挥,提高服务水平。围绕基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托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平台,立足本职,发挥优势,创新方法,积极为当地改革发展和社会面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两类人员的管理工作,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完善“四个平台”监管和信息化核查工作机制,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谐。同时,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扩大社区矫正的知晓率,争取村(居)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感谢你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社区矫正管理科   联系人:朱赛斌         

联系电话:13958614310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