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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南镇宗教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2 13:18 信息来源:城南镇 浏览次数:

各村,各办(中心)、各管理区:

现将《城南镇宗教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城南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抄送:市民宗局。                                               

城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印发   


城南镇宗教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收官之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民宗委《省民宗委关于进一步开展“除险保安”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水平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消安委〔2022〕1号)、《关于印发<台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22〕7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安委〔2022〕8号)、《台州市宗教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实施方案》(台民宗〔2022〕12号)、《温岭市宗教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实施方案》(温民宗〔2022〕6号)等文件要求,巩固近年来全镇宗教领域消防安全治理成果,切实打赢全镇宗教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止宗教领域消防安全重大火灾事故,确保全镇宗教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根据“党委政府领导、消安委办牵头、部门各负其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深化健全宗教领域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深层次消防治理、实行精准长效管控机制,为台州高质量发展和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消防安全三年行动“收官之战”为主线,以“拔钉除患”“达标建设”为抓手,围绕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两大消防安保战役,以全面落实“四化建设”为要求,突出抓好防范化解风险、基层基础建设、防控责任落实、管控质效提升四个环节,持续巩固和深化宗教领域安全整治。推进《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百优争创”活动、平安巡查、消防大检查、建筑大检查等,全面提升全镇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全年实现宗教领域火警、火灾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为温岭建设现代化现行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三、重点任务

(一)“集成化”管理,健全安全防控责任链。集成强化安全管控责任落实体系。与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签订2022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指导各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组织,逐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建立完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火灾事故追责制度,对履职不力、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要严肃处理,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安全责任自负。集成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质效。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切实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与消防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宗教界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浙江省消防条例》宣传教育和消防技术业务大培训,常住教职人员受训率达到100%。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水平。

(二)“网格化”推进,夯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基层基础。强化全科网格管理。指导专职网格员用好“浙江掌上宗教APP”每月1次开展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巡查,协助巡查上报涉人员安全、活动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隐患线索,强化网格员消防安全质效。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要成立6人以上微型消防站,建立消控室,应用烟感、温感、火灾监测等物联网科技手段,建设或纳入属地统一的“智慧消防”监控平台。建立微型消防站的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要加大消防设施投入力度,提高初起火灾的处置能力。涉及文物保护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要提高消防安全设施配置标准,提高安全监管力度,优先纳入“百优争创”优秀单位培育名单,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针对近年来火灾事故多为人为放火、雷击、线路老化、明火失管等原因和特点,进一步加大防雷设施、电气路线改造力度,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针对近年来民间信仰场所火灾明显增多的现象,进一步提高《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覆盖面。民间信仰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参照《规定》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加大消防设施投入,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升火灾预防和初起火灾的处置能力。

(三)“标准化”排查,深化各类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安全生产“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动态化底数清单,按照《温岭市民族宗教领域“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温民宗〔2022〕5号)要求,每月更新上报温岭市民族宗教领域“除险保安”严重安全隐患月报表,确保底数清单“实时、鲜活”,防止失控漏管。认真组织回头看,实现火灾隐患常态整治。要对照《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台州市宗教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铁拳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回头看”活动。“回头看”主要内容为:一看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压实。重点查摆宗教活动场所及场所内部是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常议常抓、平安网格巡查员和“三人驻堂”小组履职情况、发生安全事故场所是否问责追责。二看消防安全素养是否提升。重点查摆消防安全宣传是否进场所、“宗教界人士说消防”活动是否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每年组织1次演练、宗教活动场所每半年进行1次消防安全培训并确保场所人员达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要求。三看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是否完备。重点摆查宗教活动场所消防车通道沿途是否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是否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和消火栓、无条件设置消火栓的场所是否修建消防水池并配置手抬机动消防泵、照明灯具和电气设备是否严格执行电器安装技术规程、电气线路是否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并采用阻燃PVC或金属穿管保护、疏散应急设施是否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四看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是否到位。重点摆查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3名以上消防安全员队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建立专职消防队(无专职消防队的要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落实火源管理明确明火不进殿及宗教活动场所内禁止吸烟、宗教活动场所是否落实每日消防巡查制度。五看消防安全“百优争创”活动是否深入。重点摆查宗教活动场所是否熟知《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开展消防安全“百优争创”活动的相关要求、宗教活动场所是否落实“百优争创”活动加大相关投入并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六看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是否自查自除。重点摆查宗教活动场所“三自”能力(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安全责任自负)、平安巡查员和宗教活动场所对“浙江掌上宗教”中所反馈的风险隐患是否及时跟踪整治、发生火灾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属地村(居)是否及时分析原因并开展专项整治。

(四)“数字化”赋能,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绩效。要推进“浙江掌上宗教”APP与“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分析研关管控平台”信息交互,实现宗教活动场所基本情况、消防日常管理、部门检查、监督执法情况等数据的互联互通,推动宗教活动场实现消防安全数字化管理。

四、工作部署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5月31日前)。党建办公室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1月底)。各管理区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点评阶段(2022年12月份)。组织检查验收,点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党建办公室将对各管理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南镇成立民宗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丁辉组长,统筹协调组织实施。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管理区、各村(居)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管理区要组织人员分阶段、分重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督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内容。镇纪委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附件:城南镇宗教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

之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城南镇宗教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收官之战”工作领导小组

 

为巩固近年来全镇宗教领域消防安全治理成果,切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现建立城南镇宗教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领导小组。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丁  辉

副组长:郭云才

组  员:应积慧、赵达清、柯  涛、王奉琪、童嫣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宗事务所,负责指导各管理区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