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6863/2022-9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22
- 发布单位:
- 市司法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2J0612号建议的答复
钟李斌代表:
你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第2022J0612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由镇(街道)负主责,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主要由社会及其他部门予以衔接落实,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择业,教育部门落实上学,工商税务部门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社保单位负责社会保险,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等等。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司法局积极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未因安置帮教不力,发生刑满释放人员重大刑事犯罪行为,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实现组织网络全覆盖。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指导全市安置帮教工作,并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全市网格管控;16个镇(街道)均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安置帮教工作,司法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610个村(居、社区)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依托镇(街道)四个平台,将安置帮教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由辖区网格员开展日常入户走访,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三级组织网络。加强重点人员监测管控,对原涉黑涉恶、“三无”人员、“三假”人员抄报公安机关加强管控监测,对涉毒人员抄送禁毒部门落实社区戒毒,对易肇祸肇事严重精神疾病患者抄送镇(街道)精卫部门,落实六人帮教小组,实现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联合作战。
二、出台落实制度,实现基本保障全覆盖。2016年,会同民政局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救助等六项基本生活救助。2020年12月17日,又会同民政局等16个部门联合出台了《温岭市安置帮教“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线“安置帮教‘一件事’集成服务”,符合条件的刑释解矫人员可通过手机端自行上网申报,受理申报后,通过“台州市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服务平台”对接民政部门开展核查,依法办理低保、低保边缘、临时救助及其他救助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刑释解矫人员社会救助存在的申请途径有限、申请条件不清等问题。
三、主动提供服务,实现安置帮教全覆盖。2021年以来,全市各司法所认真履职,全方位开展信息摸排,及时落实各项帮教措施,其中落实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12人次,协助家庭困难对象落实临时救助17人次,协助办理低保、低保边缘、困境儿童手续5人次,协助民政部门开展监地衔接7人次,开展监地视频会见1131人次,落实慰问17人次,经费达8000元,帮助落实工作21人,协助办理法律援助9人次。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对安置帮教对象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支持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就业支持,实现基地帮扶全覆盖。2010年,在城北飞鹰鞋业成立了市级“温岭市青少年阳光驿站”,帮助刑释解矫人员落实临时性工作安排和技能培训等等。先后成功帮助社区矫正对象15人和归正人员19人回归社会。为配合“两类人员”的管理,飞鹰鞋业选调优秀人员承担监管和帮教,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为社区矫正对象思想上解疙瘩、工作上做参谋、生活上伸援手。全市各司法所对接本辖区内企业,都落实有1家以上的安置帮教基地,为进一步促进刑释解矫人员的工作安置和临时救助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感谢你对温岭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社区矫正管理科 联系人:朱赛斌
联系电话:86213956 邮 编:317500
温岭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