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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2年医共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1 09:26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2022年医共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规范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21〕31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基层发函〔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组织保障

各医共体须抽调牵头医院业务骨干成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并组织落实日常督导、协调管理等工作。各医共体须根据辖区村居及服务对象分布情况,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合理吸纳具有医疗卫生从业资格人员,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各医共体应统筹牵头医院慢性病专家团队,分片落实辖区业务指导工作,并在原有责任医生服务团队的基础上,构建居家护理照护团队,协助照护对象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及慢病健康管理。

二、明确工作任务

各医共体项目管理办公室须根据重点工作任务执行表要求,结合实际制订辖区工作目标,在稳定工作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群众感受度。常态化开展项目知识培训测试工作,利用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测试系统,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理论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服务能力。深入推进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根据辖区人口结构特点,合理有效地推进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可结合职工健康体检等工作,通过新增体检套餐的形式,同步将数据完善至个人健康档案。以电子健康档案为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动态更新和完善本地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积极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和务实应用。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全周期健康管理为突破口,发挥医共体资源统筹优势,建立起医防融合、连续服务、分级诊疗的协同机制。

三、落实经费管理

各医共体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温岭市医共体基层成员单位补偿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制定医共体内部补偿机制改革财政补偿实施分配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拨付资金经内部绩效评价后分配。并确保当年6月30日(含)以前,基层成员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50%,当年12月20日(含)以前,基层成员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各基层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补偿机制改革当量系统数据,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对未参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团队或个人,不得发放项目服务资金。各基层成员单位要结合村卫生室工作当量和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足额拨付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原则上在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一个月内,按照村卫生室承担任务的70%的比例预拨相应资金,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按月或按季度绩效评价后及时拨付相应资金,严禁克扣、挪用。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医共体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以及台州市关于加强基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患者接诊和处置流程,严格实施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和院感防控管理。广泛开展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培训,加强医共体成员单位核酸采样、疫苗接种和流行病学调查规范化培训。各医共体成员单位须做好常规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验码、测温、“一米线”等,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分时段预约,减少人员聚集。

五、做细绩效评价

各医共体须按季度完成对本医共体基层成员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可结合实际统筹辖区村卫生室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实际工作当量,核定拨付补助资金。并根据各基层成员单位承担项目制订医共体绩效评价办法,评价结果直接与资金拨付挂钩。

各医共体基层成员单位须按季度对辖区村卫生室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医共体已统筹开展的除外)。各基层成员单位须结合辖区村卫生室承担的服务内容制定绩效评价办法,结合评价结果分配村卫生室购买服务资金,村卫生室服务经评价质量不达标的,可纳入本单位团队统一管理。

市项目办将按照绩效评价方案要求对医共体单位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各医共体考核分数按照换算比例计入成员单位考核分,95分以上的,其成员单位按照102%计分,90-95(不含95)分,其成员单位按照101%计分,90分以下(不含90)的,其成员单位按照100%计分。评价结果纳入《补偿机制改革财政补偿实施办法》购买服务资金拨付核定标准。

如上级文件对工作要求有变化的,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附件:

1.2022年温岭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工作任务执行表

2.2022年温岭市医共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评分细则

3.2022年温岭市医共体基层成员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评分细则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2年 4月14日

 

 

 

 

 

 



附件1:

2022年温岭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重点工作任务执行表

 

序号

项目指标

任务目标

1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达到61%以上

2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达到90%以上

3

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

达到90%以上

4

早孕建册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

达到90%以上

5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达到61%以上

6

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达到61%以上

7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管理率

达到80%以上

8

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

达到90%以上

9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与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达到65%以上

10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达到100%

11

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

达到90%以上

12

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

达到50%以上

13

服务对象满意度

达到80%以上


附件2:

2022年温岭市医共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评分细则

 

项目

评价标准

评价方法

得分

制度构建(6分)

医共体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主体责任。

建立管理组织1分、有相关工作制度1分,落实日常督导1分、协调管理1分、有工作记录1分,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1分。


管理体系(4分)

医共体落实“两员一中心一团队”体系建设。

公共卫生专员列席医共体内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重大公共卫生决策相关会议记录1分。公共卫生联络员负责医共体成员单位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工作检查等工作记录各1分。


业务培训(10分)

各医共体牵头单位从事技术指导管理、督导评价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全市基本公共卫生理论测试情况;按照要求开展国家基层高血压、2型糖尿病管理指南培训。

查看医共体业务培训、网络测试平台账号记录,有覆盖牵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考试记录2分;温岭市基本公共卫生理论测试医共体牵头单位相关从业人员测试平均分90以上,得3分,80以上得2分,70分以上得1分,70分以下不得分;温岭市基本公共卫生理论测试医共体成员单位相关从业人员测试平均分90以上,得3分,80以上得2分,70分以上得1分,70分以下不得分;按照要求开展国家基层高血压、2型糖尿病管理指南培训1分,落实云鹊医、糖医帮平台培训工作得1分。


项目宣传

(3分)

各医共体通过多种媒体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项目宣传。

通过网络传媒、报刊杂志等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活动记录和材料2分,有在医共体牵头单位内向社会公开项目承担机构的基本信息1分。


问题整改(5分)

医共体牵头单位组织关于上级项目评价、本级自查评价的有关通报或报告、问题整改报告、整改落实措施的有关文件、资料。

有上一年度上级项目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和整改问题列表各1分,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等整改落实有关文件、佐证材料及措施齐全,得2分,发现一项整改不到位扣2分。


项目

评价标准

评价方法

得分

绩效评价(20分)

医共体制定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及开展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项目绩效评价方案评价指标完整(含指标、指标评分方法、指标评价标准)3分;通过制定内部绩效方案、基层成员单位内部绩效分配办法明确项目评价结果应用方式2分;绩效评价内容完整(包含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服务提供数量和服务质量、项目效果等)各1分;绩效评价过程资料完整,包括评分工具、现场评价记录表、核查表、评分汇总表等记录清楚、准确各1分;绩效评价结果完整,绩效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实施总体进展、下辖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项目实施进展的数据和评价结果,评价发现问题列表等5分;对基层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助资金和绩效分配挂钩,有根据评价结果分配资金的相关财务凭证2分。


目标任务执行率(52分)

各条目计4分,按成员单位汇总医共体考核结果,每下降1%,减1分。

1.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61%以上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达到90%以上

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   达到90%以上

早孕建册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  达到90%以上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达到60%以上

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达到60%以上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管理率  达到80%以上

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  达到90%以上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与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达到65%以上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达到100%

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 达到90%以上

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   达到50%以上

服务对象满意度    达到80%以上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0%以上


2.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3. 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以上

4. 90到90%以上


4.早孕建册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达到90%以上


5.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1%以上


6.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61%以上


7.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8.报告发现的肺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9.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与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65%以上


1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到100%


11.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达到90%以上


12.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达到50%以上


13.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附件3:

2022年温岭市医共体基层成员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三级指标

评价标准

评价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

1.组织
 
 管理
 
(120分)

1.1

管理体系 (10分)

1.1.1分工协作(10分)

有明确的项目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专/兼职项目管理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能,开展项目组织管理各项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①项目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包括项目管理制度等工作记录资料齐全得1分。有与管理人员相一致的文件得1分。

②有日常工作记录,有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得3分。


建立以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团队为核心的服务团队,落实服务责任区域,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有项目管理相关文件得1分。

有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团队为核心的服务团队,并与日常医疗相结合、落实区域服务责任,且责任区域、人员分工明确,得3分。

③有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工作资料,得1分。


1.2

管理

落实 (75分)

1.2.1
 
培训指导
 
(10分)

经常性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从业人员规范性学习和考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组织培训并通过省测试平台开展考试,及时落实上级工作要求。

查阅业务培训工作资料、网络测试平台等相关资料。


 
每月召开责任医生例会,相关资料完整齐全得5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及考试资料完整齐全得5分。

 


1.2.2

培训质量
 
(35分)

 

基层医务人员对项目要求、规范知识掌握情况。

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理论知识测试成绩。

得分=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测试系统得分率×35分。

 


1.组织
 
 管理
 
(120分)

1.2

管理

落实 (75分)

1.2.3

项目宣传

10分)

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对项目的感受度。

查询开展项目宣传的文件、资料和活动记录。

有相关项目宣传文件或计划得2分。

有通过多种公共媒体平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活动记录和材料,得4分。使用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开展的工作,在宣传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字样或LOGO图样。

③有在机构内显著位置公示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的实物或记录,张贴省级及以上统一制作的宣传壁报,得2分。

有在辖区内显著位置(街道/社区宣传栏)公示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的实物或记录,张贴省级及以上统一制作的宣传壁报,得2分。


1.2.4

基层新冠疫情防控

(10分)

按上级要求做好年度新冠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年度无差错事故、无通报批评记录,各项工作按规范完成。

查询相关文件、台账资料。

有新冠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制度,得2分。

有疫情管理、发热病例筛查,登记与报告制度有效落实,得2分。

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建立健康档案,相关信息录入完整,并落实随访等防控措施。

④疫苗接种点实现预约分时段预约功能,得1分。

⑤当年度被省级通报的,每次扣2分;被台州市级通报的,每次扣1分;被温岭市级通报的,每次扣0.5分。

1.2.5问题整改(10分)

对上一年度上级绩效评价、本级自查评价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并取得成效。

查阅上年度接受上级绩效评价、本级自查评价的有关通报或报告、发现问题列表、问题整改报告与问题整改清单、整改落实措施的文件与有关佐证资料;现场抽查核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①有上一年度上级绩效评价、本级自查评价的发现问题列表和问题整改报告,得1分。核查本级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问题具体明确,原因分析清楚,整改要求具可操作性,得2分。

②核查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等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佐证材料等,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效果明显得2分。


 

一级指标

二级/三级指标

评价标准

评价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

1.组织
 
 管理
 
(120分)

1.3
 
绩效
 
评价
 
(35分)

 

1.3.1
 
评价方案
 
(5分)

制定和调整当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办法。

查阅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①有正式印发的项目绩效评价办法(方案),内容完整(含评价实施人员、评价对象、评价时间、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明确资金分配测算依据和方法与评价结果应用等),得2分。

②项目评价指标完整(含指标、指标评分方法、指标评价标准等),得2分。

③明确项目评价结果应用方式(如排名、通报、报告,含扣减或奖励资金的标准等),得1分。


1.3.2
 
评价实施
 
(20分)

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站)、内部责任医生每季度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查阅项目绩效评价资料。

①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样本数量、评价指标、评价标准等符合本地区方案设计,得4分。

②绩效评价内容完整,包括所有承担项目,得4分。

③绩效评价过程资料完整,包括评分工具、现场评价记录表、核查表、评分汇总表等记录清楚、准确,得8分。

④绩效评价报告(通报)应包括项目实施总体进展、辖区项目实施进展的数据和评价结果,现场评价发现问题列表等,得4分。


1.3.3

结果应用
 
(10分)

绩效评价的结果能按照评价方案要求得到切实应用,并且与服务经费分配等挂钩。

查阅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有关文件和经费发放凭证。

①依据项目评价结果分配项目补助资金,有根据评价结果分配资金的相关财务凭证,得6分。

②依据项目评价结果奖励与核减项目补助资金激励明显,得4分。


一级指标

二级/三级指标

评价标准

评价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

2.资金 管理

(45分)

 

2.1

预算

执行

(5分)

2.1.1

预算

执行率

(5分)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的整体支出进度。

查阅会计账薄和凭证。

得分=实际支出金额/预算安排金额×5分。

②因未进行专项核算,导致不能核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的,不得分。


2.2
 
经费
 
补助
 
到位
 
(10分)

2.2.1
 
经费
 
补助
 
到位率
 
(10分)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评价结果和分配方案,及时按规定的拨付比例下发补助经费,经费补助到位率达100%。

查阅领款单(签字)或者银行支付凭条明细,电话抽查进行核实。

参照评价结果及时足额支付村卫生室(站)补助,得10分;未明确考核方案直接支付,得5分。
 
②有截留、无支付补助或电话等核实不一致的,得0分。


2.3
 
财务
 
管理
 
(30分)

2.3.1

财务会计规范性

(30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查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项目财务管理资料、会计核算资料。通过门诊收费系统、访谈、门诊记录、档案等资料,核实是否免费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

每发现1例免费项目(孕产妇产前检查、各类免费健康体检、避孕药具发放等)进行收费的扣10分,扣完为止。

②将项目资金用于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配备及行政管理工作,发现一起扣10分,扣完为止。

违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发现一起扣5分。


3.项目 执行

(655分)

 

3.1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35分)

3.1.1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35分)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1%。

通过现场抽查、信息化绩效评价工具及利用死因监测数据等对电子健康档案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复核。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是指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完成了健康档案封面和个人基本信息表,重点人群按照规范记录健康体检结果、健康管理记录及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辖区内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人数应减去死亡、迁出、失访(即不明去向的永久性失访)的健康档案终止人数,并排除重复建档的情况。

得分=核实的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1%×35分。核实的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61%,现场评价得35分。

每季档案核查中发现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按1分/例扣。

③发现1例死亡后建档等不真实档案,扣10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