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酒驾|专治“侥幸心理”!温岭交警严查酒驾进行中!
醉驾早已入刑
但就在这样一个
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环境下
仍有人心存侥幸地去触碰法律的底线
他们常常说
“我就喝了一点!”
“我以为这么近不会出事……”
“睡一觉就没事了吧?”
其实
酒后的选择有很多
代驾、打车……
但依旧心存侥幸而赔上自己的人生
真的值得吗?
01 侥幸心理:我以为不会出事……
5月28日凌晨1时16分,城南交警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泽坎线23公里+800米处,有一辆轿车掉进水里。
值班人员立刻赶到现场,发现一辆黑色的浙J2***3号小轿车车头朝下,扎进路边的小溪里。交警在确认车里没人之后,通过查询车辆信息,联系上该车车主陆某。
陆某在接到电话后,表示当天是他老婆在开车,自己并不知情。于是,交警要求其带上妻子在指定时间内到达现场。
大概过了半小时,陆某带着妻子一起来到现场,一开口便强调当时是他老婆在开车,而且已与保险公司联系过了明天过来拖车。在询问的过程中,交警明显闻到了陆某身上有股酒气,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判断陆某在说谎。
果不其然,交警通过调查发现当时车子就是陆某本人在开,当即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已达醉驾标准,于是将其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据陆某所述,5月27日11时许,他上完夜班后和朋友到大闾街吃点宵夜,期间喝了酒。吃完后,陆某想到从大闾街到岭南佳苑小区不到2公里的路程,不会出什么事,就心存侥幸坐上了驾驶室。没想到,就是这么短的距离,竟酿下如此大祸!
陆某,男,27岁,我市城南镇人。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陆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2 侥幸心理:睡了一觉就没事了吧?
5月25日凌晨0时9分许,施某酒后驾驶浙JC***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泽国镇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前路段时,被交警拦下检查。
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该驾驶人施某的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5月24日18时许,施某在城西街道某饭店吃晚饭,期间喝了一扎干白葡萄酒。20时许,施某叫代驾把自己送到了泽国镇商城大道的店里睡觉。5月25日凌晨,施某一觉醒来后,觉得自己没啥事了,就驾驶浙JC***1号小型轿车从店里往茶屿村方向行驶,途中被交警查获。
经查,施某,男,37岁,我市太平街道人,曾于2012年1月2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处罚。
目前,施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温岭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03 侥幸心理:我就喝了一点!
5月27晚,箬横交警中队在西七线10公里+800米处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20时39分许,一辆由东向西的浙J9**8L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卡点前停下,经酒精呼气测试,该驾驶人邵某的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当天19时30分许,杨某在箬横镇西墩村暂住地吃饭,期间喝了一些啤酒。饭后,他自认驾驶技术较好,又觉得只喝这么点啤酒没事,就心存侥幸驾车出门,准备去旁边超市购物后。不料,去超市的途中就被交警查获。
杨某,男,36岁,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暂居我市箬横镇西墩村。目前,杨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酒驾/醉驾标准
★酒驾标准 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 mg/100ml。
★醉驾标准 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
生命不能重来
一次心存侥幸可能会让无数家庭支离破碎
酒后驾驶的成本再了解一下
温岭交警将持续加强酒驾醉驾违法查处希望广大驾驶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做到文明出行、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