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20 08:49: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浙江省中央直达资金审计结果的通报》及《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我市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自查自纠内容共有五项:一是学生资助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资助管理制度建设、资助资金保障和使用、资助信息公示、资助信息管理归档等规范化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拖欠资助资金、应助未助、违规多助等问题。二是核查2021年和2022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情况。三是重点核查各类特殊教育学校2019年春季学期至2022年春季学期残疾学生中职(或普通高中)学籍注册和资助情况,对未及时注册学籍的,应尽快补注册并按政策规定落实资助;核查有正式中职(或普通高中)学籍的送教上门学生落实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四是2021年民办学校校内奖助学金提取和使用情况。五是加强和改进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工作安排
(一)各校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纸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1)和自查表(特殊学校填附件2;非幼儿园民办学校填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22年6月7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相应资助联系人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给相应资助联系人。
(二)根据各校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台州市教育局将对全市30%学校进行抽查,就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压实学生资助工作主体责任,校长要切实履行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明确部门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资助管理队伍建设,配强配齐队伍力量,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多渠道、全方位准确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在招生考试、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让学生及家长、社会各界广泛知晓相关政策。确保资助热线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及时接受学生及家长、社会各界咨询,做好政策解释,妥善处理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障资金安全。各校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及时注册学籍,及时处理转学、休学等学籍变更情况;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确保学生各类资助金规范发放;加强学生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学前教育指导中心戚瑛琪,13566689002;职成教科江健,15967669588、664183(教育网短号);基教科吴佳豪,19921313793。
2.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生资助专项整治自查表.docx
3.2021年民办学校校内奖助学金提取和使用自查情况表.xlsx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