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温岭市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0 11:48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规范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停止执行《温岭市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温政办发〔2019〕8号)第十条第(三)项“在本市辖区内设有分支机构至少满一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