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2569/2022-912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建函〔2022〕4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15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20221914号提案答复的函
朱晓燕委员:
您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业委会建设和监管的建议》(第20221914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在一些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中,由于业主委员会职能未得到充分有效发挥,致使部分小区物业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重视加强业主委员会的建设,有效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已成为物业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工作。近年来,我局通过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加强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指导,强化业主委员会上岗前业务培训,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日常运作,评选先进并其进行奖励等措施,切实提升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质量和规范化运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组织体系,上下联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综合协调”的“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成立温岭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市公安、民政、财政、自规、住建、行政执法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网格治理体系,建立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红色物业”议事制度,共同解决辖区内小区的大小事物。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打好“五好双强”红色物业牌。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红色物业”建设的若干意见》,通过建立物业企业党支部、设置物业小区党建工作联络员、推荐优秀党员参与业委会选举等形式,有序推动“红色物业”工作稳步落实。工作开展以来,已成功建成物业企业党支部8个、吸纳党员97名。成功建成业委会党支部17个,建成“红色物业”小区58个。优先推荐优秀党员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扩大业委会中党员比例。目前全市共有党员业委会主任67位、党员业委会成员342位,有效强化党的组织引领作用。
三是制订了业主委员会选举详细流程,供各镇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参照执行,同时要求当选的业主委员会签订履职承诺书,并对其进行上岗业务培训,确保其规范正常履职。
四是制订印发《业主委员会工作相关制度(试行)》(10项制度:《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工作职责(试行)》《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度(试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管理制度(试行)》《经营性收益管理制度(试行)》《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事务公开制度(试行)》《日常接待制度(试行)》《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试行)》《印章管理制度(试行)》《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试行)》),不断规范和提高业主委员会的履职能力。
五是制订《温岭市物业管理考评办法》,建立考核奖励机制。突出镇街道对业主委员会的考核管理,考核内容包括接受监督与指导情况,履行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重大事项规范程序操作等,同时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业主委员会进行评选温岭市“十佳业主委员会”,对其进行通报表扬及资金奖励。去年,我局在年初专门安排了财政预算资金17万元,对“十佳业主委员会”给予资金奖励,以此来带动全市业主委员会运行质量的整体提升。
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任重道远,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提出的,业主委员会运作状况并非十分理想,有业主委员会成员个人的能力问题,也有业主委员会制度保障的问题。
下阶段计划:
一是严把业主委员会选举关及日常监督管理。镇街道、社区在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加强人选把关,提高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比例,推动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设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强化对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的监督管理,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决定大额维修资金使用、小区公共收益支出、公共设施完善等事项前,应主动向社区“两委”报告。
二是制订《温岭市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手册》,业主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已列入我局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对业委会成员的上岗前业务培训和日常运作业务指导,不断规范和提高业主委员会的履职能力。
三是推广应用政府统一平台-智慧物业系统平台(政府监管端、业主委员会端、物业企业端、业主端),实现业主投票决策更公开、报修更方便快捷、随手拍一拍投诉信访处理更及时、公告提醒更精准、公共收益公示更透明,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
我们相信随着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会受到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使之更好的履行职能,发挥积极作用,成为创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力量。
感谢您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物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江锦勇
联系电话:13606670077、650077 邮 编:317500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