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2569/2022-912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建函〔2022〕25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15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J0810号建议的答复
奚新斌、陈海红、邱海燕、张云富、陈君晓、江丞、陈永德、陈才智、孙素琴、何雪法、陈永莉、邵玲霞、潘宝友、刘君燕、陈伯清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镇街住宅小区日常管理服务的建议》(第2022J0810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物业管理相关制度。随着《民法典》、《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规范了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法制化水平。2021-2022年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继下发关于修订《台州市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通知》《台州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台州市管理规约》《台州市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物业管理项目移交协议》《台州市住宅小区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示范文本,供物业管理各方参照使用。
二、加大物业监管考核力度。为贯彻落实《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考核评价工作,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于2022年3月下发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检查考核的通知》,对全市物业住宅小区建立分层考核督查机制,各镇(街道)对小区物业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于季末次月初抄告我局,年终进行汇总并在全市通报。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年度考核得分为年度评优、示范项目评选和星级评定等重要依据。对于有物业服务项目季度考核和企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将其纳入下一季度台州市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评审条件。
三、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我局今年已安排经费,将聘请专业人士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和消防安全培训,规范各类物业台账管理,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同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好物业服务合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另外,今年我局将进行物业管理的数字化改革,推广台州市物业管理平台(政府监管端、物业企业端、业主应用端)应用,对原有的房易维(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平台)软件系统的升级,实现线上办理,优化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程序,解决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问题,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小区管理数字化共建、共享中,形成多方联动、互相促进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业主委员会日常运行。2021年4月份我局下发《温岭市物业管理考评办法》,首次对业主委员会实行季度考核,年终评出“十佳业主委员会”,分别给予奖励:第1名奖励4万元,第2-3名奖励3万元,第4-5名奖励2万元,第6-10名奖励0.6万元。另外,2022年4月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台《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业主委员会工作,促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
五、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引导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参与小区党组织活动,以业主身份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当好邻里沟通桥梁和纠纷调解润滑剂,发动业主参与小区物业管理,自觉遵守小区业主公约,自觉行使业主权力,履行相关义务。2021年我局对标“组织建设好、队伍作用好、阵地建设好、工作机制好、服务治理好”和“党建强、治理强”的创建工作目标,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对接有关工作,拟订工作任务,截至2021年8月底已完成全市小区功能性党组织全覆盖;12月底已完成50%住宅小区“五好双强”达标创建工作。下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协作配合,指导镇街道细化小区的创建工作方案,努力实现“五好双强”年度创建目标,扎实推进小区党建工作,形成互学互比、奋力争先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物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江锦勇
联系电话:13606670077、650077 邮 编:317500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