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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人防车位”产权收归国有 租赁收益用于人防工程维护保养

发布日期:2022-05-06 08:58 作者:朱丹君 赵晨 信息来源:温岭日报 浏览次数:

近日,全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召开。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后,新建项目人防工程由国资企业统一运营,产生的收益优先用于人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切实保障人防工程的防护能力。这一改革实施,不仅明确了新建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属,还在台州范围内率先将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扩展到已建成人防工程。


我市共有人防工程286个,共计建筑面积119万平方米,建设体量占台州市1/4。今年4月12日,我市出台了《温岭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区别于其他地区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仅针对改革施行后的新建项目,我市将改革范围扩展到改革前已竣工和在建人防工程,通过相关程序将产权登记在政府确定的国资企业名下,但原使用、收益权和维护管理责任保持不变,为更好地落实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责任打下坚实基础。


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后,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环节明确了人防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无偿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资企业,由国资企业统一进行产权登记和运营管理,建设单位不得出售人防车位使用权。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前已竣工或在建的人防工程,通过相关程序将产权登记在政府确定的国资企业名下,原使用、收益权和维护管理责任保持不变。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后,在人防车位的运营环节,计划指导国资企业采用长期租赁为主、短期租赁为辅的开发利用模式,通过人防车位使用权租赁拍租,优先出租给小区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如还有剩余车位,再面向全体业主开展第二轮拍租。业主可通过报名参加拍租取得人防车位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