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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27 17:06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温岭市人民政府已作出《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松门镇礁山渔港核心区改造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温政发〔2022〕23号),现予公告。

附件:《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松门镇礁山渔港核心区改造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温政发〔2022〕23号)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温政发23(关于松门镇礁山渔港核心区改造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