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直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管理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22-05-24 09:12: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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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探索市直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试点职业经理人制度,根据《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试行意见》(浙组〔20162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管干部的要求,创新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和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市直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有序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试点,合理提高市直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通过引进和选用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高素质职业经理人,为实现市直属国有企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职业经理人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保证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正确实施方向。

2.坚持市场配置原则,突破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式,打破地域、所有制、行业、户籍等限制,以市场化选聘方式,不拘一格吸纳高层次人才。

3.坚持积极稳妥原则,选择岗位条件相对比较成熟,在所属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且社会上认可度比较高的职位先行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开。

三、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市直属国有企业下属企业经营班子成员。

四、职业经理人聘任资格条件

市直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是能够运用所掌握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以及所具备的经营管理企业的综合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市直属国有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服务、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经营管理业绩突出的职业化的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

2.具有可靠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与拟任岗位具有较好的契合度;

4.选聘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和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存在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合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情形的,不得聘用为职业经理人。

五、职业经理人选聘方式

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选聘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聘、市场选聘、内部转聘等。

1.公开招聘。扩大选人范围,面向市内外,通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能力测试、考察、党组织研究、公示、提名、聘任等规范程序,公开招聘市直属国有企业所需的经营管理人才担任职业经理人。

2.市场选聘。对一些特殊岗位或企业发展急需的人才,可以委托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推荐、通过猎头公司寻聘、相关业内专家推荐、兄弟单位引荐等方式,经党组织研究、提名、聘任等程序引进职业经理人。

3.内部转聘。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现任的市直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职业经理人任职条件的,也可以通过资质认定,转为职业经理人。

职业经理人的选聘方式可以多样化,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及岗位专业性等情况,科学合理的选择相应市场化选聘方式。市直属国有企业下属企业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方案由市直属企业报市财政局(国资办)审核同意,选聘结果报市财政局(国资办)备案。

六、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

1.实行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职业经理人由企业董事会实行聘任,通过劳动合同和聘用协议,确立劳动关系明确职业身份和聘用期限,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约定关键绩效指标、经营管理绩效责任和履职责任,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应报市财政局(国资办)备案。聘用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不超过三年。职业经理人在聘任期间不得在其他企业或社会团体兼职。

职业经理人实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按照管理权限依据聘用协议约定的指标和责任组织考核,考核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开,结合民主评议意见,确定考核评价结果,考核结果与薪酬绩效挂钩。市直属国有企业下属企业职业经理人任期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经市直属企业同意后,可继续聘任,并报市财政局(国资办)备案。

2.实行薪酬协商制。根据聘用职位要求、经营目标、企业规模、行业水平等情况,由聘用企业与应聘人员参照市场标准协商薪酬方案报市财政局(国资办)备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

职业经理人因经营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用人失察失误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办事规则等行为,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须减扣或退回薪酬,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实行市场化退出机制。职业经理人出现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不胜任等情况的,按协议约定解除聘任合同,报市财政局(国资办)备案。

职业经理人主动要求离职的,需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企业,企业可按照聘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未经企业同意,职业经理人不得自行离职。

自聘用协议依法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企业与被解除或终止聘用的职业经理人的人事关系终止。

七、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国资办)负责监督和指导市直属国有企业选聘职业经理人相关工作。

2.企业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签订的聘用协议应符合企业和岗位实际,内容全面、权责明晰、便于操作,工作目标尽量采用可评价、可量化指标。

3.在职业经理人薪酬体系设计中,须把握好近期激励与远期激励的关系、固定收入与风险收入的关系;通过期权激励、延期支付、风险抵押金等形式,强化中长期激励约束。

 

 温岭市财政局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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