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2-886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2〕12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5-13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转发《温岭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单位,各工程建设指挥部:
现将《温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岭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安委〔2022〕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安全责任
党的二十大将在今年召开,各科室、单位,各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统称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扛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的政治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方责任和任务,逐一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全面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压实各级直接安全责任,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安全底线
各单位要在前期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再次常态化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从现在起到2023年4月份,通过“四次迭代、滚动清零”,实现隐患“全程纳管”、风险“动态清零”。重点对前期存在的隐患原因开展分析,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时督促各相关业主,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单位有条件的要加强联合检查,提高检查效率,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跟踪督办,做到隐患全过程闭环管理。局安办将不定期对大检查工作开展督查。
三、完善组织机制,守牢安全红线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组织机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员发动,全面参与,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推动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提升违法成本,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附件:温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岭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5月13日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5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