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交〔2022〕16号(关于印发《危化品道路运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WL012-B0408-2022-0014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温岭市公安局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件 |
温交〔2022〕16号
关于印发《危化品道路运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人大常委会“三问一评”监督助推平安建设工作的通知》(温人大办〔2022〕11号)文件和台州市安委会《关于对京福线温岭大溪段3.11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实行督办的通知》(台安委〔2022〕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危化品运输的实际,制定《危化品道路运输治理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温岭市公安局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
危化品道路运输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相关重要论述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高能级城市、促进高水平共富”中心大局,提升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第十九届亚运会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全力提升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和改善运输市场秩序,全面巩固危险品运输挂靠车辆清理,切实加强“两外”车辆监管,实现车辆罐体100%安全检查、从业人员100%安全教育、企业资质100%符合条件,建设一个危化品运输车辆公共停车场,道路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实现危化品车辆安全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辖区内不发生危险品运输亡人交通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危险品运输车辆整治重点工作任务
(一)提升危运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督促企业在聘用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人员等时,做好从业资格审核工作。2022年6月底前,对本地危货运输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清理有不良记录的驾驶人员。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今年危货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并由企业组织考试合格后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管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8学时,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每月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其中从事特别管控危化品运输的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学时。实施危货运输驾驶人员“安全码”管理,对红码驾驶人员由所在企业开展不少于3天的安全知识警示教育脱岗培训,对黄码驾驶人员限制从事特别管控危化品运输。(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二)提高车辆罐体安全防护性能。一是全面落实常压罐车治理工作方案的各项举措。严把新罐车准入关,新进入市场的罐车应当按照新要求进行检验、登记、办理道路运输证,实现新罐车合规;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对所有存量罐车的检验;2022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罐车整改;2022年11月1日起,将全面禁止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罐车运行。二是努力营造常压罐车治理的良好氛围。加强联合执法,对存在违规行为、不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罐车,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安全隐患突出、违法行为较多和事故频发的运输企业,要督促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提升罐车运营安全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危货运输全过程安全管控。危险货物充装或装载单位应按要求使用符合标准且与危险货物相匹配的车辆运输,严格落实车辆、人员、罐体、运单和货物的查验制度(简称“五必查”),查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充装或装载。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按规定严格执行电子运单填报制度,规范填报电子运单;申领驾驶员安全码,实行“亮码上岗、扫码作业”;加强车辆、罐体的出车前、运输途中和回场后例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确保安全状况良好。要督促企业加强危货运输车辆实时动态监控,每月按不低于10%车辆比例抽查并列入每季度的安全等级动态综合评价体系。危货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车辆、驾驶人运输过程中的动态监管,严格限制危货运输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规定时速,特别是强化危货运输车辆匝道控速管理,通过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增设测速设备等措施,有效防范危货车辆匝道通行安全风险。(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巩固挂靠和异地经营车辆整治成果。危化品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挂靠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浙江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异地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危运治办〔2020〕37号)的有关规定,做到统一产权关系、统一建立劳动关系、统一运输生产组织、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管理责任。将“五统一”要求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坚决防止挂靠行为反弹。落实外省籍车辆进浙上报电子运单制度,强化“两外”车辆监管。对未办理备案或填报电子运单的外省籍车辆按规定进行处置。(市交通运输局)
(五)严控危货道路运输企业总量。加强区域危货道路运输市场监测,强化新增企业和运力审批管理,切实提高运力供给和市场需求匹配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约谈训诫、停产停业或淘汰取缔。引导危货运输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市交通运输局)
(六)加快危化品运输公共停车场建设。全面排摸温岭市内经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情况和停车场建设需求,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危化品车辆公共停车场建设,力争2022年底前危化品公共停车场开工建设。(市交通运输局)
(七)加强应急处置能力。行业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提升应急管理的能力,制订应急预案,包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三防应急预案、道路运输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加强对灾害天气的预警报告,对应急运输组织、响应程序、应急措施等方面,要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和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调度有力、信息准确、处置得当。(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四、工作举措
(一)开展风险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以标准化排查为手段,推进风险隐患大起底。一是开展标准化隐患排查。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编制的《温岭市道路交通领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标准手册》检查事项、检查内容和方式要求。二是建立大排查工作机制。按照“企业自查、网格助查、基层检查、市级督查”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危险品运输行业领域立体化、全覆盖、滚动式隐患排查。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推进安全责任大落实。三是落实隐患大清零。对常态化排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重大问题隐患要挂牌督改,并同时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按照“严执法、零容忍、强震慑”的要求,加大对隐患逾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确保实现重大隐患彻底清零、一般隐患动态清零。 (二)以数字化赋能,推进安全管理大升级。一是建设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系统。通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数据100%汇集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系统”。各层级网格员要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全部录入平台,实现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治理。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分析预警。依据平台智能化分析,画出“红橙黄蓝”风险地区图,及时发布工作提示与预警信息,找准方向,整治提升;依据隐患发现整改情况及隐患来源、类型、行业、后果等数据,以可量化、可评价指标进行大数据分析,全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隐患产生的规律,进行专项“靶向”治理。三是开展系统指数晾晒。结合全市“除险保安”指数晾晒工作要求,以事故防控、工作落实、隐患管理等相关要素为基础,每季度对全市所有危货运输企业实行指数晾晒,对工作落后的,实行“开小灶”整顿提升,推动安全风险防控责任落实。 (三)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实施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提高上路执法频率,实行高密度上路巡查。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要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强化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等级动态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类分级精准管控。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引导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提升科技管理手段,危化品运输车辆纳入市重点车辆“协同智管”平台集中统一管理,督促保安公司10辆危货运输车辆在三季度完成智能终端安装,温燃危险品运输公司5辆危货运输车辆在四季度完成智能终端安装,协助做好与“协同智管”平台数据链路建设,实现“人、车、路、环境”全面智能协同管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决定成立治理行动专班,名单详见附件(1)。各单位要把危化品运输治理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按照项目化管理、专班化运作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治理工作。
(二)严格措施。各单位要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敢动真格。对辖区内存在问题的企业和车辆,要加大处罚和整改力度;对外省籍存在问题的车辆,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移送和抄告等措施,形成整治合力。
(三)畅通信息报送。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按要求报送整治成果,并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各单位每月底前,通过,浙政钉前向危化品道路运输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统计表(联系人:潘松军13906861693)。
附件:1.危化品运输治理工作专班
2.危化品道路运输治理工作安排表
附件1
危化品运输治理工作专班
组 长:潘华荣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江 海 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主任
梁海滨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荣华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
成 员:潘松军 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科长
阮锦扬 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方荣 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科长
陈拥军 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副主任
林江华 市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陈辉斌 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副科长
危化品运输专班办公室设交通运输局运管科,潘松军兼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危化品道路运输治理工作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安排 | 工作项目 | 工作要求和目标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4月 | 谋划部署 制定计划 | 各责任单位会商研究危化品道路运输治理工作方案;确定全年工作目标;制定年度重点监督事项工作实施方案、每月工作计划;向代表小组汇报重点监督事项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 研究全年危化品道路运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制定危化品道路运输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制定整治工作安排表;向代表小组汇报年度监督事项安排(△交通局运管科)。 | 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交通执法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2 | 5月 | 机制建设和风险隐患排查 | 建立每季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和执法监督督查机制,制定本年度行危化品道路运输行业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任务,明确隐患排查方式、风险整改举措,排定人员和时间,做到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做到隐患点位底数清、情况明,形成一本全市“安全帐”。 | 建立每季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重点问题巡查督查机制,每月在群内通报专项整治情况(△交通局运管科);建立执法监督督查机制(△交通行政执法队、△市交警大队);5月初督促对保安、温燃、联合、鱼童4家危货运输企业开展自查,内容包括企业资质、车辆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安全教育、动态监控,隐患排查及消除等方面(△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5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上门检查,检查组人员,局运管科1人、运输中心2人、执法队2人、交警队2人、市市场监管局1人(△交通局运管科)。 | 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交通执法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市场监管局 |
3 | 6月 | 危货运输整治 | 1.提升危货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实施危货驾驶人员“安全码”管理,实行“亮码上岗、扫码作业”; 2.提高车辆罐体安全防护性能,全面落实常压罐车治理工作方案的各项举措; 3.强化危货运输全过程安全管控,规范填报电子运单,申领驾驶员安全码,实行“亮码上岗、扫码作业”,加强危货运输车辆实时动态监控。 | 1.督促各企业完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机制, 6月底前,对本地危货运输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清理有不良记录的驾驶人员,对红黄码驾驶员实施分级管理。 2.严把新罐车准入关,6月份,完成对企业填报的存量罐车检验信息进行审核。 3.督促企业加强危货运输车辆实时动态监控,每月按不低于10%车辆比例抽查企业监控人员在岗情况,并将结果列入每季度的安全等级动态综合评价体系(△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 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交通执法队) |
4 | 7月 | 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 | 采取暗访、抽查、联合督查等多种形式,开展重点整治车辆和安全隐患治理督查回头看,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 推进、督查危险品运输车辆整治七项重点工作;对各责任部门安全督查机制落实情况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风险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挂牌销号(△交通局运管科)。 | 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交通执法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市场监管局 |
5 | 8月 | 总结整改 | 向代表小组汇报重点监督事项年中工作进展情况、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下阶段打算; 就代表小组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落实。 | 阶段性工作小结,听取代表建议;对危化品道路运输治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开展研讨,制定攻坚计划(△交通局运管科)。 | 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交通执法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市场监管局 |
6 | 9月-11月 | 联合执法 | 组织开展多部门会商,进一步细化各部门职责,形成联合执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开展重点监督事项共同执法,各责任单位切实依照各自职责,分别履行好行业风险闭环管控。 | 制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计划,查处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等情况;开展路面执法,查处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车辆;做好部门配合和信息互通共享。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开展整治行动,保证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交通执法队)。 | 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严管严治 | 开展严管严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做到举一反三,点上问题面上整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监管单位。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铲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稳定。 | 根据危化品道路运输风险隐患和行业管理的特点,各单位执法队自行有重点的开展日常执法行动,每月上报执法行动结果(△交通执法队、△交警大队)。 | 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
7 | 12月 | 集中评议 | 向代表小组汇报重点监督事项全年工作总结,针对代表小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谋划重点监督事项明年工作思路,力求补齐行业(系统)平安短板。 协助代表小组做好满意度测评。 根据人大评议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市人大办、市平安办和各代表小组。 | 危化品道路运输治理行动全年总结;补齐短板,谋划明年工作思路;配合做好满意度测评(△交通局运管科)。 | 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交通执法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备注:加“△”的为具体工作牵头部门,负责整治行动企业通知、联合行动组织、资料收集、检查台帐的制作和资料报送。
抄送:市人大办,市委平安办。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