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2569/2022-884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建〔2022〕109号
- 成文日期:
- 2022-05-12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质安中心、市政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建设领域和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行业平稳发展形势,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全员行程排查。各建筑业企业要立即组织对本单位及项目工地人员进行新一轮全覆盖摸排,全面细致排查近期以来所有曾去过中高风险区的人员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以及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卫生健康局、住建局等部门报告相关情况,接受健康管理;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开展两天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各建筑业企业要支持和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卫健部门,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两天一次全面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目前台州市建筑业管理系统的核酸自动比对系统已经开放,企业可自行查询项目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三、严格工地人员进出管控。各建筑业企业要全面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做好在建工程施工人员日常管控,严格实行工地封闭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格落实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措施。外来人员必须实名登记。新进场人员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双码查验,原则上近期不接受新进务工人员。快递、外卖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生活及办公区域。引导从业人员尽量减少收发快递、购买外卖等增加传播风险的行为,确有需要的,应设置专门收发存放区域,落实专人对物品进行消杀处理。
四、持续加大监督惩处力度。我局将加大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企业及项目部全面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对工作懈怠、防疫不力的相关施工、监理企业,第一次给予施工、监理企业通报批评(公示期3个月),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降一级(公示时间12个月,未参加信用评价的,记温岭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记录1次),安全员、总监记温岭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第二次给予施工信用等级降一级(公示期3个月,未参加信用评价的,记温岭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记录1次),监理企业记温岭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降二级(公示时间24个月,未参加信用评价的,记温岭市建设工程黑名单),安全员、总监记温岭市建设工程黑名单。市外建筑业企业一律清出温岭市场。
五、常态化开展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关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务求实效。市质安中心、市政中心要不定期开展务工人员核酸检测比对工作,对未持有核酸检测证明或核酸检测证明超过48小时的务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的,一律停工处理并按照本通知第四点执行。
附件:台州市建筑业管理系统核酸检测结果查看操作规程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