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信息 > 通知公告

温岭市人民政府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2 21:59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温岭市人民政府已作出《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平街道长大楼以西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温政发〔2022〕20号),现予公告。

附件:《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平街道长大楼以西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温政发〔2022〕20号)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温政发20(关于太平街道长大楼以西区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