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信息】关于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占用水域补偿措施(大闾中横河段)项目的批复
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审批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占用水域补偿措施(大闾中横河段)项目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镇报送的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占用水域补偿措施(大闾中横河段)项目,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占用水域补偿措施(大闾中横河段)。
二、项目建设地点:温岭市城南镇大闾中横河段。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对大闾中横河段进行改造,水域补偿面积15711平方米,建设河道拓宽1448.48米,新建护岸1448.48米。工程等别为Ⅲ等,河道护岸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4级。
四、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78万元(详见概算核定表),资金来源为轨道办专项资金。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六、工程涉及规划、用地及其他应报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管理:请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不得任意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对确需的设计、施工变更或建筑材料更换等,应按《温岭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严禁先施工后补签工程变更联系单。
八、信息报送: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单位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特此批复。
附件: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占用水域补偿措施(大闾中
横河段)项目概算核定表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7日
附件:
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占用水域补偿措施(大闾中横河段)项目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核定投资 | 备注 |
I | 工程费用 | 1270.07 | |
一 | 工程建设费用 | 1270.07 | |
Ⅱ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37.49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57.71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20.49 | |
2 | 建设管理企业非 | 17.97 | |
3 | 工程监理费 | 19.25 | |
二 | 勘察设计费 | 48.26 | |
三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9.53 | |
四 | 工程保险费 | 6.99 | |
五 | 水保设施补偿费 | 3.50 | |
六 | 编制项目建议书费 | 2.50 | |
七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2.50 | |
八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2.50 | |
九 | 新增水保、环保工程费用 | 3.00 | |
十 | 节能审查评估费 | 1.00 | |
Ⅲ | 预备费 | 70.38 | |
一 | 基本预备费 | 70.38 | |
Ⅳ | 工程总投资 | 1478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台州市发改委,温岭市府办,财政局,农水局,行政服务中心。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9-331081-76-01-82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