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执法类别 |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 审核内容 |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 (一)符合听证条件且许可申请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或者依法应当组织许可听证的; (二)拟给予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对个人拟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拟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的; (三)拟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标的物拆除难度较大,或者标的物对交通运输造成重大危害的; (四)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争议较大或者权益可能受到重大影响的; (五)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交〔2020〕2号)
| (一)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文书1份; (二)法律依据材料复印件或者其电子版(含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在相同类别或者事项审批中已提供的相关材料可不再重复提供; (三)行政执法过程中接收、采集或者制作形成的主要证据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含行政执法文书、当事人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听证报告、专家论证咨询报告等); (四)业务部门内部审核形成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五)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