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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8 10:17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中队、下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调整如下:

一、党委书记、局长林清福

履行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持续巩固清廉城管执法建设。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有关要求,根据责任分工抓好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召开综合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对年度工作任务作出全面部署,与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廉政教育,认真开展廉政约谈。

(二)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党内政治生活纪律,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持续抓好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部署落实本单位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自查自评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三)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年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严把选人用人关,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

(四)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全面从严治党,以“干好 当标 第一”为目标,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带头牵引作用,引导干部以上率下,切实提升抓工作的思想意识、能力本领和责任担当。

(五)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组织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负责人出现的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开展约谈提醒;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将不廉问题预防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帆

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市容环卫处、垃圾分类办公室、城北中队、箬横中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实施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三同”考核管理,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在经常、管在日常。

(二)推进分管单位清廉城管执法建设。加强对分管单位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与分管、联系单位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履行“一岗双责”。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三)做好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的管理和执法工作,规范环卫收费工作,严把审查关,杜绝办人情案。(市容环卫处、垃圾分类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四)加强环卫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和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严格招投标程序,避免人为因素影响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市容环卫处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五)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推进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之以恒深化纠正“四风”工作。

三、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江能军

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人事教育科、督察稽查科(党风廉政室)、机关党委、大溪中队、松门中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实施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三同”考核管理,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在经常、管在日常。

(二)推进分管单位清廉城管执法建设。加强对分管单位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与分管、联系单位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履行“一岗双责”。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三)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人事管理程序,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人事教育科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四)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上级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督察稽查科〔党风廉政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检查等各项任务。(督察稽查科党风廉政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六)开展岗位廉洁指导和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纠正系统不正之风,开展执法队伍的监督、检查和业务考核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督察稽查科党风廉政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七)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规范权力运行,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督察稽查科党风廉政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八)加强信访排查分析,信访办理做到全程跟踪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群众满意率。(督察稽查科党风廉政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九)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推进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之以恒深化纠正“四风”工作。

四、党委委员、副局长缪宏勇

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建筑垃圾处置信息中心、城东中队、横峰中队、泽国中队(铁路新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实施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三同”考核管理,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在经常、管在日常。

(二)推进分管单位清廉城管执法建设。加强对分管单位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与分管、联系单位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履行“一岗双责”。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三)严格执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计划财务科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四)加强财务审核关,控制和降低机关行政成本,重大项目开支报局班子集体研究,推进行政规范化建设。(计划财务科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五)做好各类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招投标程序,避免人为因素影响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计划财务科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六)规范建筑渣土处置流程,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和执法工作,严把审查关,杜绝办人情案。(建筑垃圾处置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七)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推进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之以恒深化纠正“四风”工作。

五、党委委员、副局长程玲华

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法制科、直属中队、城西中队、新河中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实施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三同”考核管理,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在经常、管在日常。

(二)推进分管单位清廉城管执法建设。加强对分管单位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与分管、联系单位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履行“一岗双责”。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三)抓好执法和法制建设,规范执法,杜绝有案不查、有案乱查,防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以权谋私、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法制科、直属中队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四)规范自由裁量权和案件办理、审核程序,增加案件办理透明度,严格依法行政,防止行政诉讼败诉。(法制科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五)做好城乡规划执法工作,严把审查关,杜绝办人情案。

(六)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推进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之以恒深化纠正“四风”工作。

六、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平平

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综合执法一科违法处理中心、综合执法二科、行政审批科、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智慧城管中心)、污水零直排办公室、太平中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实施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三同”考核管理,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在经常、管在日常。

(二)推进分管单位清廉城管执法建设。加强对分管单位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与分管、联系单位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履行“一岗双责”。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三)规范行政许可程序,严格自由裁量权,出让公共资源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行政审批科、污水零直排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四)深化“狠抓产业项目、大抓实体经济”,加强行政审批窗口单位作风效能、行风建设,杜绝庸懒散。(行政审批科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五)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规范环境保护、城市绿化、城市燃气、市政公用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和污水零直排的行政执法工作,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综合执法一科违法处理中心、综合执法二科,相关单位参与)

(六)做好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的立案审查、案件派遣、结案归档等工作,协调解决覆盖范围内综合性、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降低投诉率。(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智慧城管中心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七)加强网络受理平台(网站、微博、微信)等相关投诉、举报的受理、交办、跟踪和评价工作,通过网络平台为公众提供便民服务信息,提高群众满意率。(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智慧城管中心牵头,相关单位参与)

(八)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推进领导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之以恒深化纠正“四风”工作。

 

 

中共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22年3月18日

 

 

 

 

 

 

 

 

 

 

 

 

 

 

 

 

 

 

 

 

 


  送: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监察组。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印发